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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京办”该办些什么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10:0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杨锦

  在北京,随处可见全国各省(区)、直辖市驻京办事处及其地、市、县驻京联络处(以下通简称“驻京办”)。最近一期的《瞭望新闻周刊》对“驻京办”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人数不断攀升,以及“驻京办”的一些腐败不正之风进行了报道。

  各地“驻京办”作为全国各地在首都设立的“国内大使馆”,对促进派出地和首都的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许多“驻京办”的职能更多表现为脱离群众的“应酬”和“接待”,不仅淡化了公共服务功能,还使“驻京办”成为当地政府在首都设立的第二“行政中心”或“物资调配中心”。从北京那些越来越豪华的“酒店式”办事处中,我们就能看出其功能变异的端倪。若这些花纳税人钱的“驻京办”不能为公民着想,这个远离群众的“窗口”不仅会影响地方形象,也有损政府的权威性和透明度。

  事实上,某些“驻京办”负责人之所以陷入犯罪深渊,一是管理与监督失控。用人权在地方手上,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不过是一个宏观指导机构,对“驻京办”的日常工作无权干涉。二是职能异化形成腐败链条。某些“驻京办”名义上为本地发展谋求中央优惠政策和商业发展机遇,实际上其职能已经异化,为地方党政官员服务成为其最主要的工作职责。再者,某些办事处的头头本来就与派出机关的某些领导有着“铁”的或千丝万缕的关系。如广西原“驻京办”副主任李一洪,“副主任”的“宝座”本来就是他用重金从成克杰那里“买”来的。这样,办事处便成为名副其实的世外桃源了。

  因此,在“驻京办”的管理上,应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一方面,中央应对大大小小的“驻京办”来一次清理,规范管理,财务透明,接受审计;另一方面,需增加相关部委项目审批过程的透明度,终止“驻京办”“跑部钱进”的源头驱动力,从而尽可能缩减政府官员的自由裁量权。

  同时,各级政府“驻京办”在目前应适当拓宽民本内涵,回归其本来面目,在信访、社会协调、解决外来进京人员的困难方面发挥空间更大、含义更广的作用。有一点可以想象,既然外交部门都能在海外为中国公民设立更多的“庇护所”,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让自己的“驻京办”成为群众的“连心桥”和“救助站”呢!(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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