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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自来水涨价补贴方案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10:07 南京报业网

  【江苏商报报道】 (本报记者曾璐)日前,南京市物价局公布了自来水涨价后,对低保对象和特困企业特困职工的具体补贴方案。记者获悉,从2005年9月1日至12月20日,低保对象和特困企业特困职工可到所属供水单位领取补贴每户一次性补贴70元。

  据介绍,南京市自来水总公司和各自备水厂,将对各自供水对象中的民政低保户和特困企业特困职工采取“先收后补”的办法,年内每户一次性补贴70元。凡是在2005年7月1~1

2月10日期间,被市民政局确定的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自来水用户和被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企业特困职工的自来水用户为补贴对象,具体名单由市民政局、市总工会提供,两者不重复领取。

  所有补贴对象,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如代理领取的还需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户口簿、市级特困职工证明或低保金领取证、缴纳水费发票,从2005年9月1日至12月20日,到所属供水单位领取补贴,过期未领视为自行放弃。市自来水总公司和各自备水厂根据市民政局、市总工会提供的名单,审核后负责退补,并明确发放补贴的具体时间、地点,方便补贴对象领取补贴。

  南京市物价局同时要求,对民政低保户和特困企业特困职工实行自来水调价补贴,是政府为困难家庭所办的一项实事,各有关部门应确保自来水调价补贴年内发放到每一户困难用户家庭。对民政低保户和特困企业特困职工实行自来水调价补贴发放领取工作结束后,2006年元月15日前,市自来水总公司、各自备水厂要将补贴发放领取情况向市物价局报告。(6版《民生通道》)

  (编辑 蜗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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