贿选名牌:板子当打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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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10:08 大洋网-广州日报 |
由国家质监局主办并组织的“中国名牌”评选活动,自从2001年展开以来,对提升中国产品的质量,发挥了不小的作用。但是,近年来,有关“黑幕”“黑洞”的各种传闻,也一直弥漫在评选活动中。 尽力跻身“中国名牌”,是许多企业孜孜以求的事情。不说“中国名牌”具有的广告价值和市场号召力了;凡是获得“中国名牌”称号的产品,按规定还可以享受免检等优惠政 策。有名有利,再加上近年来各地方政府对评选上“中国名牌”企业的重奖政策,使得“中国名牌”的评选竞争日趋激烈。但有些企业为了获得这一称号,不是从提高自身产品的质量入手,而是大肆展开公关活动,像出重金请评委考察、讲课等,谁都明白,“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评委手中那张票。难怪有人讥讽说,某些“中国名牌”是用金子堆出来的。这些做法,使旨在培育中国民族品牌的各种名牌评选大打折扣,逐渐偏离原来的方向。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在“中国名牌”评选中,要严格遵守“十严禁”的规定。“十严禁”的主要内容就是严禁组织评选活动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到相关参评企业“吃、喝、拿、卡、要”以及透露相关的信息,以保证评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我丝毫不怀疑这“十严禁”的严肃性。但与“十严禁”的明确性相比,对违规者的处罚则显得相对模糊。如果违反了“十严禁”,会如何处罚呢?“违规单位,属质检系统的,将按照质检总局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属名推委成员单位的,取消其名推委成员单位资格。对于违反“十严禁”的个人,取消名推委委员资格或评价工作资格。涉嫌违纪、违规、违法的,移送有关单位处理。” 对违反了“十严禁“的处理,是否显得太简单了点?为什么不明明白白地写清楚,违反某一条该当何罪?这也好让手握投票大权者,违规前也先掂量掂量是否值得。违法违规成本太低,很可能让“十严禁”流于形式。 既然企业是名牌评选公关活动的主体,既然许多违规行为都与企业有关。那么,就应该把打击的重点放在企业上吧?但“十严禁”基本上不涉及企业。那些所谓的公关,有些简直等同于行贿,只不过是集体行贿而已。如果对这类企业不打一点“板子”,实在有点说不过去。在评选中,企业公关有违规者,能否在一定时间内干脆取消其评选资格?(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