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检察院推出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实施办法举报金额越高 获得奖励越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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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10:47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记者日前从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获悉,为了加大人民群众举报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力度,南明区检察院制定了奖励举报有功人员的实施办法。 办法规定,凡查实举报犯罪和追缴赃款金额达1万元至10万元的奖励100元至1000元、达10万元至50万元的奖励1000元至1万元、达50万元至100万元以上的奖励1万元以上;查实举报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有功人员视其情况予以奖励100元至1000元不等;查实举报县(处)级以上干部的要案,除按上述标准外,每案追加奖励200元。同时规定,对大案、要案,经立案侦查属实,被举报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举报人员和单位给予物质奖励,并对举报人进行严格保密。 作者:项焜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