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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的国情,加速水电开发是最大的节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10:59 人民网

  在能源资源方面,中国有其自身的某些特点。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建设的推进,我国资源供需矛盾突出,环境压力加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任务要比其他国家复杂得多、困难得多。当前,中国经济增长的方式是粗放的、资源利用效率不高,很大程度上在于我国的资源开发政策不符合节约社会的思路。我们要建设好节约型社会,必须要根据中国能源资源构成的特点有的放矢的采取相应政策。

  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专题2005建设节约型社会国际研讨会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冯飞介绍说,我国的人均资源占有率低,中国煤炭探明储量居世界第二位,石油资源第十一位;天然气资源第十四位,水力资源第一位,太阳能第二位;此外,核燃料资源、生物能、海洋能、风能、地热能等也较丰富。但中国能源资源的人均占有量、可消耗量少,人均能源可采储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据第11届世界能源会议资料,中国人均占有煤炭经济可采储量为世界平均值的46%;人均占有可开发水电量(1955度)为世界平均值的81%;人均占有石油剩余可采储量为世界平均值的6.8%;人均占有天然气可采储量仅为世界平均量的1.5%。)除了数量,中国的能源资源结构也不理想。中国能源资源结构以煤为主,占能源资源总量的75.2%,水力居次,占22.4%,油气为辅,仅占2.4%。

  由此可见,中国能源资源的特点就是人均占有量不足,结构不合理。相比较而言我国水能资源丰富,不仅总储量居世界第一,而且,人均占有量也与世界平均水平最接近,达到世界人均值的81%,远远高于煤炭的46%。不仅如此,水能资源是可再生资源,其最显著的优点就是它可以重复利用,源源不断,但是,它也有最致命的缺点就是不能保存,只要你不开发利用,它就要随着时间流逝。

  当然,任何可再生能源都具有这种节能的特点,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角度出发,也应该加大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各种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力度。不过,由于这些非常规可再生能源技术目前还不够十分成熟,开发成本和效率都还难以满足大规模电网的需要,从实用性来说这些可再生能源目前还难以与水能资源相提并论。相对于其他发达国家来说,对于这些新技术的开发、研制,也不是我国的优势。我国优势还是在于开发利用成熟的水电资源。

  根据我国最新的水能资源普查结果计算,如果我国(可开发)水能资源得到充分开发,以100年计算,我国的常规一次能源总量将能够增30%以上,相应的我国煤炭资源在总能源中的比重下降为51.4%,水能资源比重将上升到44.6%。如果要以200年计算水能资源将大大超过其他任何能源资源,成为我国的第一大常规能源。这就是水能这种可再生资源的特点。因此,建设中国特色的节约型社会,就需要发挥我国最大的能源优势,尽可能的开发利用水能资源。

  正因为水能具有这种节能的特点,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在其建设的初期都是采取优先开发利用水能资源的方式,现在发达国家的水能利用率普遍较高。然而,遗憾的是,由于我国国力的限制,作为水能资源第一的中国,却始终没有能充分的发挥我国资源的最大优势。解放后的50年内我国水电的开发程度还不足10%,最近几年国家经济形势好转,建设资金充足,水电开发步入高速发展的阶段。然而,由于国外发达国家早已经度过了水电开发阶段,国际社会上出现过一些对大型水电站的生态环境作用的非议。从三峡建设开始,我国水电开发建设,遭遇到严重的社会阻力。截止到2004年底,我国的水能可开发利用程度,不足资源的14%。(根据中国能源网介绍,目前中国的一次能源消费构成为:煤炭占71%,石油占22%,天然气占3%,水电占4%。http://www.nhyz.org/yxx/jxzy/zy/zy55.htm)。

  我国目前这种水能资源利用率不足的现状,使我们每年损失掉大量的可再生能源。如果按照我国一般的发电水平计算,每年相当于白白流失掉大约8亿吨原煤。由此可见,这几乎可以算是我国最大的能源浪费。因此,根据我国的国情,水能资源的浪费是最大的浪费,加速开发水能资源,就是最大的节能。然而,现实社会上还存在着各种对水电的误解,严重的影响着中国特色的节约型社会的建设。下面本文将以近期我国争论较多的虎跳峡水电站为例,简述对水电开发的各种认识分歧。

  如何把资源留给后代?

  充分开发、利用不可保存的可再生资源节能,在我国社会目前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如果我国目前这种水能资源得不到开发利用的局面不能改变,百年之后我们相当于白白浪费掉了我国常规能源资源总量的30%。目前,社会上有些人不太了解水能资源的可再生特点,很多反对开发的人经常在河流开发问题上,说什么“我们不能把河流资源都开发了,应该给后代留一些”。其实,这是一种典型的误解。水能资源的特点是不开发,既不能应用,也不能保存。而且,与不可再生的矿物资源相反,水能资源开发利用之后,并不会损耗其资源的价值和存量,在某种意义上几乎可以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绝的。所以,只有我们把水能资源开发了、利用了,才是真正的把资源留给后代。

  水坝建设破坏生态吗?还有一些人担心水能开发必须在大江大河上建筑水坝,会造成的生态环境的破坏,实际上,这也存在很大的认识误区。任何人类活动都会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在河流上建筑水坝也不例外。但是,水坝的生态环境作用是有利有弊的。实际上水坝工程的最大特点是用局部的生态损失,换取全流域的生态效益。一般来说,要发电就要存水,要存水就要淹没土地,不淹没耕地,就要淹没山林。淹没耕地的社会(移民)问题多,淹没山林的生态(动、植物物种)损失大。总之,作出局部的牺牲是必然的。然而,对于全流域来说,水电站的生态环境效益却是非常巨大的。客观地说,世界上任何一座设计合理的水坝,其综合生态环境效益都是非常显著的,即便是我国的三门峡水库,改造之后的生态效益也要大于负面影响,否则,它早就不可能存在到今天。针对上个世纪末国际社会对水坝的质疑,通过对现有水坝的广泛的调查、总结,全面的评价其生态效果,2002年在世界可持续发展高峰会议上,国际社会已经得出一致意见,充分肯定了水电的清洁的可再生能源作用。应该说,从整体上看水电的生态效益是不容置疑的,仅就我国国内的丰满、新安江等早期建设的水电站的长期生态环境作用来看,世界上流传的各种对大型水坝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污蔑、质疑,大都经不起推敲。然而,在水坝的生态效益之外,这些水电站创造的能源效益,几乎是无可辩驳的功劳。

  然而,遗憾的是具体到实际中,我国水能开发利用的社会阻力还是非常巨大的。例如去年国内多家媒体都炒作过关于虎跳峡该不该建水电站的事情。确实,虎跳峡电站的建设将会淹没大量富饶的河谷耕地,造成近8万人移民。但是,那些反水坝的宣传从来没有提到过,虎跳峡电站建成之后,仅仅其增加下游电站的发电效益一项,就相当在建造一座三峡水电站。如果加上其自身的发电效益,其总发电量效益几乎接近于两个三峡。替代火电相当于每年节约8000万吨原煤。如果不建这个虎跳峡水电站,就相对于我国每年流失掉8000万吨原煤。按每个人平均计算,相当于虎跳峡地区的每位移民每年浪费掉了将近1000吨原煤。可想而知,这种浪费对于我们这个能源资源极其缺乏的国家来说意味着什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到底应该如何决策呢?

  关于水库移民问题的困难

  的确,由于虎跳峡上游地区土地肥沃,气候适宜,人民生活相对富裕,加之多种少数民族聚集,所以,移民工作的难度较大。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人从保持社会稳定的考虑出发,建议尽量避免造成社会矛盾,倾向暂不开发。他们认为可以先去开发争议不大的水电资源。不错我国现在确实还有很多水电资源等待开发,我们似乎可以先避开虎跳峡移民矛盾。然而,国际社会的发展经验已经证明,水库移民问题越早解决越有利。随着水库淹没区经济的发展,水电开发移民的难度只能是越来越大,一般来说,如果,现在都不能开发,恐怕以后就更难开发了。如果我们没有打算永久的放弃这部分优质的能源资源,我们就应该尽可能早的开发、利用它。此外,从全国的角度看,每一个水电站的移民都遇到不同的困难,防洪发电作用最大的大库容龙头水库,需要移民是必然的。想回避矛盾是办不到的。怒江的开发也曾经引起了社会上的极大的争论,我们通过艰苦的斗争才把已经误导了的社会舆论扭转过来。害怕争论、回避矛盾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面对各种误导宣传,如果我们不去解释,不揭露谣言,反坝的舆论昨天反对怒江建坝我们就不建。反坝人士今天反对虎跳峡,我们又不建了。明天他们肯定还要反对大渡河上、反对在一切河流上建水坝。

  总之,如果虎跳峡不能建,别处也未必就能够建。看起来似乎中国的水电资源还有很多,我们还有更多的地方等待着开发,你不同意我在这里建水坝,我可以先到别处去建。实际上,如果我们不把道理讲清楚,正确的引导社会舆论,无论建哪个水坝都会遇到阻力。我们为什么不能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引导公众从国家长远发展的大局考虑问题,开发建设好每一个水电站呢?况且,从优先应用可再生能源资源的角度看,水电资源也是越早开发越好。只要有能力、有条件,无论哪一个水电站,我们都应该尽快地进行开发。在全国上下都在节约能源,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大趋势下,我们应该把虎跳峡以及一切大型水电站开发建设问题,上升到国家能源战略的高度考虑,充分研究工程的利弊和可行性,把开发的道理向广大公众讲清楚,在充分保障好移民的利益的基础上,果断地开发建设,尽快缓解我国能源供应压力。

  社会转型时期的移民问题

  我国目前正处在从农业化社会向工业化社会的转型之中,随着社会的现代化,平均每年大约有1400到1500万农业人口正式从农村转向城镇。如果再加上各种自发的农民工进城,实际每年将有数以亿计的农民离开土地,转向城镇。在这种社会转型期,水库移民工作具有相对的有利条件。我们这里不说大量的公路建设、城镇扩张、各种工业开发区、居民住宅小区的战地拆迁,即便就是同样解决人与水矛盾的退耕还湖,也仍然要有大量的移民问题。相比之下,我们可以对比退耕还湖的移民工作评价水电站移民问题。

  1998年长江洪水之后,为了方便长江行洪,国家决定在长江中游实施平垸还湖政策。国家财政投资110亿元,预计迁移62户,242万人,获得蓄洪库容130亿立方米。这一行动,是我国重视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标志。过去,在落后的生产力、巨大的人口、生存压力面前,我们不断的围湖造田,以满足基本的粮食生产需求。今天,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国家经济能力的增强,我们已经有能力大规模的退耕还湖,开始让人给洪水让路的尝试。然而,在这种局面下,我们为什么不能把给洪水让出的“路”,首先考虑放在河流的上游,把洪水尽可能的保存在上游地区,这样在防洪减灾的同时,还能够储存更多的水资源,同时还能够用来发电,创造更多的能源。

  同样是解决防洪问题,如果我们有能力在下游移民240万,我们为什么不能再上游考虑建设30个虎跳峡电站呢?如果按照虎跳峡移民和长江退耕还湖移民的防洪作用相比较的话,上游水库移民的防洪效益,恐怕要比下游退耕移民大上几十倍。再加上上游建水库的巨大的发电效益,两者的作用根本就无法相比。我们似乎可以肯定地说,既然我们国家有能力进行退耕还湖,就更应该能够安置上游建水电站的移民。在这种社会形势下,如果有人还要说因为移民困难,不能建设虎跳峡电站,简直就是令人难以理解。

  从“舍小家,为大家”到“富小家,为大家”

  也有人说,我们现在再也不能提倡过去那种“舍小家,为大家”的做法,尽可能的不要让移民搬迁。不错,根据宪法我们现在没有权力让任何人“舍小家”。我们在工程规划过程中也要注意尽可能的减少移民人数。但是,如果人人都不能“为大家”,我们全社会的公共利益如何保证?这个现代化社会怎么能正常运转呢?具体到虎跳峡来说,如果为了不移民,我们眼看着每人每年1000吨煤炭的资源都白白浪费掉了,我们怎么可能建设一个节约型社会?况且,这种效益极大的水电开发,完全有能力做到让移民在搬迁中受惠。我们不提倡“舍小家,为大家”,为什么不能提倡“富小家,为大家”呢?

  除此之外,由于水电资源的开发所建造的大型水库,同时又具有拦蓄洪水、开发水资源的重要意义,增加水库蓄水能力,对我国防洪减灾和解决水资源问题也是极其重要的任务。虎跳峡水电站的建设可以增加上百亿的蓄水库容,不仅可以解决向滇中的调水问题,而且也能够大大增加长江流域的水库储水总量,满足我国日益增长的水资源需要。因此,根据中国国情,建设有中国特色的节约型社会的重要任务,就是要尽快开发、应用我国最大的优势能源资源水能。在我们国家的能源短缺已经严重影响到社会经济发展的时候,不能让各种误导性宣传影响我们的决策,继续浪费宝贵的水能资源。

  作者: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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