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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等八省市规范执法行为整改活动见成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11:27 法制日报

  中央政法委督察组提出四条建议

  本网记者 孙春英

  7月22日下午,中央政法委召开“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汇报会,听取了4个督察组日前对8个省市专项整改活动进行调研督察的情况。

  4个督察组分别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郑少东,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李克,司法部政治部主任张苏军担任组长。督察组在各地听取省市政法委及政法各部门对专项整改情况的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基层政法单位后认为,总的来看,上海、浙江、黑龙江、吉林、湖北、安徽、云南、贵州8省市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查摆和整改问题比较深入具体,积极探索执法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专项整改活动初见成效。

  突出整改重点落实整改措施

  8省市政法部门普遍围绕中央政法委提出的四个方面的重点岗位和环节,认真查找本系统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浙江,省高级法院重点明确了民商事审判不公等7个方面的问题,省检察院重点明确了应当逮捕的案件不依法逮捕等4个方面的整改重点,省公安厅重点明确了接处警不及时等6类问题,省司法厅重点查摆出打骂体罚或变相体罚管教对象等8类问题。

  在上海,市高级法院确定在防止执法随意性、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推进执法公开等3个重点环节下功夫,市检察院在职务犯罪侦查等6个方面初步排查30个重点问题,公安机关将不严格执法、不文明执法、“不作为”的环节作为重点整改的执法环节,司法行政系统查摆出刑罚执行工作发展不平衡等4个重点问题。

  黑龙江和吉林两省各级政法部门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开门大接访、执法质量检查等方式,查摆梳理出各类问题,并从中查找需要整改的重点问题。

  吉林市政法系统面向社会发起“万人评警”活动,向社会各界发出征求意见函11万多张,共查摆出重点问题319个,列出重点案件151起。

  政法各部门在查摆问题的同时,积极落实有关整改措施,取得明显效果。

  佘祥林错案出现后,湖北省政法各部门面对错误,不回避问题,积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湖北省高级法院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对2001年以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能造成冤假错案发生的“三类案件”进行逐一排查,对查出的案件进行了重新审理。

  安徽省通过政法机关“开门大接访”、处理涉法涉诉上访案件等方式,处理了许多以前沉淀的问题和最近发生的问题。截至5月底,全省排查各类来省去京涉法上访案件1000余起,90%以上已办结,息诉罢访率达80%以上。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法院为保证法律文书的质量,专门聘请一位退休中学语文老师,对法律文书进行挑错把关,每挑出一个错别字奖励1元钱,同时罚有关干警10元钱。今年以来,该法院法律文书的差错率下降40%。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法院从可能存在不公正的案件入手进行清查,对发现有问题案件的责任人进行追究,对20名审判人员剥离审判权,改做法官助理。佳木斯市公安局在整改中,辞退2名民警,对7名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分别给以警告、记过等处分。

  坚持边改边建 狠抓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是专项整改活动的核心。8省市政法部门做到把整改问题和建章立制相结合,注意针对整改中发现的执法突出问题,狠抓长效机制建设,从制度上堵塞漏洞,减少执法随意性。

  上海市公安机关规范警务工作用语,推行在一线工作民警中实行随身携带录音笔执勤,办案、办事服务窗口安装全程录音录像监控设备。上海市司法行政机关实施劳教人员处罚听证制度,积极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公开透明。

  浙江省检察机关狠抓自侦案件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的完善和落实。浙江省乔司监狱狠抓规范执法工作,已连续7年多无罪犯脱逃、无重大事故发生,监狱民警15年无一人因违法违规办理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案件被查处。

  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针对干警违规违纪大多与执法办案有关的实际,规定了备案监督、办案同步监督、回访监督、案件调查监督、专项检查监督、业务部门自我监督等,强化了对检察权运行的过程监督。贵阳市公安局北京路派出所推行社区警务议事会制度、社区警务巡访制度、社区警务回访制度,密切警民关系,提高民警的工作效率。

  云南省高级法院出台了执行异议复议和执行听证制度,并将进一步完善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案件质量评查等6项制度。丽江市公检法联合制定了《关于规范刑事证据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方案》。昆明市检察院创制了“一案三卡”,即“办案告知卡”、“廉洁自律卡”、“回访监督卡”,强化了监督,促进了公正文明执法。

  安徽省公安厅结合专项整改排查出的问题,一是建立了“四长”(派出所长、刑警队长、交警队长和巡警队长)任职资格培训制度。二是对开门接访中被投诉以及专项整改中存在问题的民警重点培训。培训考核结果,与工资、津贴挂钩,与公务员考核挂钩。

  四条建议推进 专项整改活动

  督察组在调研、督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需要注意解决的问题。为进一步推动专项整改活动向纵深发展,督察组提出了四条建议:

  一是进一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指导思想。

  “司法实践中的事例说明,有些执法不规范的问题是不应当发生的,也不是解决不了的。只是个别的干警从思想上没有积极去想办法解决,因为那样可能会麻烦一些,要费点周折。于是就会用这样或那样的理由予以拒绝,而这些理由可能就是现行的规范。”一位督察组成员这样说。

  为此,督察组认为,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广大政法干警特别是领导同志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政法机关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

  二是突出重点,狠抓制度的落实。

  “当前执法的不规范问题,并不都是因为制度缺乏或不完善,许多问题是源于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能力不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不强,现有制度未能得到很好的落实。”

  督察组建议,目前,要重点搞好四个重点岗位和环节上的规范建设,确保执法权力在规范、有序的轨道上运行,确保这些岗位和环节的执法水平有较大的改善。要加大执法公开的力度,做到执法活动中凡是能公开的工作制度、办事规则都要公开,逐步扩大和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坚持制度、机制、科技并重,强化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

  三是及时研究解决涉及全局性的问题。

  地方政法部门在整改活动中遇到了一些难题,如在处理涉法信访案件中遇到较多的伤害案件鉴定重复及效力难以确定的问题;行政许可法出台后,许多管理制度被取消,新的管理手段相对缺乏的问题;法律规定的自由裁量幅度较大,公检法对法律规定理解不一致的问题。对此,督察组建议,中央政法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协调,紧密配合,对涉及法律、政策和全局的问题认真研究,予以规范。

  四是政法机关要实行“收支脱钩”。

  实行“收支两条线”是加强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一项根本性措施。督察组在调研中发现,不少基层财政部门为确保规费和罚没收入,仍然实行基础预算加规费罚没收入返还的预算方法,没有彻底切断有关执法活动和单位利益之间的联系。督察组建议,要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形成“收支脱钩”、政法经费全额纳入预算的财政保障制度。同时积极探索完善执收执罚标准,细化程序,加强监督,防止当收不收,当罚不罚现象的发生。(责任编辑:徐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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