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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13:41 信息时报 |
问 :一私营有限公司将自有房产用于经营停车场,收取出租车位的租金,应按什么方式计征房产税? 答 :房产税纳税人将房屋用于自营停车场业务的,按从值计征房产税;如果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经营停车场业务的,按从租计征房产税。 问 :自2005年6月1日后,个人转让自有住房按新政策计算缴纳营业税,对转让停车位和写字楼等商业性质的房产如何征收营业税? 答 :税收新政策只是针对个人转让交易住房,转让停车位和商用楼的税收政策没有变化。纳税人转让车位、商用楼的,2003年前,按其转让收入的全额征收营业税,2003年1月1日后按照减除购置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