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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七月十八日一篇报道引出后续新闻 同名同姓流浪汉可望领到养老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15:34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邵宁实习生俞昼)7月18日本报第9版刊登了通讯《流浪老人意外领到养老金》,讲述了流浪老人王金根在宝山区社保中心的关心下得以安享晚年的故事。当天晚上,借住在普陀区杨柳青路735弄的一名下肢瘫痪的市民读到报道后,挥舞着报纸,激动地叫道:“那不是在说我么!”

  原来,这名下肢瘫痪的市民也叫王金根。更巧的是,他和报道中的王金根有着相似的

经历。

  这位王金根今年57岁,于1985年与妻子离婚,女儿判给了前妻,再也没有往来。5年前,王金根得了肾病综合征,丧失了劳动能力,也因此失了业。2002年,他家里的房子拆迁,得到了动迁补偿费11万元。但因看病,这些钱很快变成医药费用完了。

  从此,王金根就成了“袋袋户口”。几年来,他不是去这个朋友家里呆几日,就是到那个朋友家里蹭几天,才不致流浪街头。然而,朋友们也都不富裕。就说现在接济他的归女士,是他以前的邻居,自己也没工作,但还是出于同情把王金根接到了自己租的房子里。

  7月19日,王金根由朋友背着,拿着报纸找到了普陀区社保中心。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员认真倾听了他的遭遇,表示十分同情。并告诉他,如果他的情况和报上所写的王金根相似,曾有过较长的工龄,而现在丧失了劳动能力,是可以办理提前退休的。工作人员指点他先去所在的长寿街道办理有关证明。

  于是,王金根又来到所在居委会求助,居委会干部李国芬听后,立即赶到街道办事处开证明,又到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递交了“丧劳”鉴定申请表,并垫付了350元鉴定费。

  李国芬告诉记者:“只要鉴定结果一出来,我就能帮他去申请养老金了。”王金根听说自己的晚年还有可能住进养老院,疾病得到医治,眼神里充满了感激和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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