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房屋租赁拟强制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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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17:04 法制晚报 |
本报讯针对北京目前私房租赁中偷税漏税的问题,北京市政协委员陈建国就此提交提案,今天记者获悉,北京市建委、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在联合回复中表示,出租房屋备案管理有望被列为强制事项。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北京市对出租房屋的管理方式为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制度。即房屋租赁双方在签订合同后,持相关证件资料到属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租赁合同 登记备案。但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属告知性备案,没有强制力,因此备案率很低,有关部门难以完全掌握相关情况和数据。为使房屋租赁管理有法可依,拟制定政府规章,市建委与市公安局已向市法制办上报了“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此“办法”将出租房屋备案管理列为强制事项,并列入了今年全市立法调研项目。以期通过加强立法,建立房屋租赁管理队伍,推动房屋租赁的整体管理工作。 北京市建委表示,北京市目前尚无地方性的房屋租赁法规,房屋租赁管理处于无法可依、无有效管理手段、无处罚措施以及管理人员严重不足的尴尬局面。为加大房屋租赁管理力度,强化管理,市建委专门组织力量,开展房屋租赁管理调研工作。 作者:曹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