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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首饰顺带发票卖好价难逃法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00:31 新晚报

  本报讯(张海鹏)洗衣工偷店主的首饰时,连发票也一并拿走,并将总价值1327元的首饰卖得了1780元的好价钱。然而,一周后,段某被拘留了。

  段某在洗衣店打工,和店主赵某都住在店里。赵某将装有首饰的皮包放在段某睡的沙发下面,被段某看到。7月2日凌晨4时,段某将沙发垫子抬起,拿出皮包,偷走包内的金饰和发票。次日上午9时,段某来到顾乡某市场将盗窃的金饰卖掉,因为有发票,没引起买主的

怀疑。

  7月8日,赵某发现首饰被偷了,立即报警。9日,公安机关将段某刑事拘留。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段某采取秘密的方法盗窃被害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盗窃罪,于近日将其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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