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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来七万五姐弟同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00:31 新晚报

  本报讯 (见习记者 温鑫 记者 于殿奎)以合伙做煤炭生意为名,姐弟俩两次骗取李某7.5万元。目前他们因诈骗罪被判刑。

  靳芳向某单位经理李某谎称,两人合作在哈市做煤炭生意可挣大钱。李某同意了。靳芳以预定车皮、办理煤炭经营许可证从李某处骗取6万元。随后,靳芳与弟弟靳民合谋,以办经营手续,又从李某处骗取1.5元。后来,李某对姐弟俩产生怀疑,多次索要钱款,但只要

回款物约5000元。李某报案后,警方将姐弟俩抓获。审理中靳芳承认从李某处拿了7.5万元,但她说李某给钱是出于自愿。

  道里区人民法院认为,靳芳、靳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犯罪,判处靳芳有期徒刑4年,罚款6万元;判处靳民有期徒刑1年,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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