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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徕定价”让监管陷入窘迫境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01:03 红网

  红网『字体: 大 中小』近日,南京新街口陷入到前所未有的家电狂潮中,一方面商家比拼升级,另一方面消费者则在比较中涌现出罕见的消费热情。可是,兴冲冲赶到卖场想买自己心仪手机的纪先生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想买的那款手机,在家电商那里丝毫没有降价,甚至还比前阵子价格高(7月25日《扬子晚报》)。

  若商家通过正当的促销行为,以争取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从而获得一定的利润,同

时消费者也能够得到相应的实惠,可以称为“双赢”。然而,事实往往比我们的想象力要丰富的多,以为瞅了机会能获得点实惠的消费者,本想在风风活活搞促销的商场买点打折商品,却在经意或者不经意间,都成了商家操控的对象。

  当购买了比不促销的时候还贵的商品,让消费者觉得被戏弄了似的。而这又是商家进行促销的惯用手段,即“招徕定价”,是指商家利用部分顾客求廉的心理,特意将部分商品的价格定得较低,造成商场的商品都在降价的虚假氛围以吸引顾客,同时也选购其他正常价格的商品,从而实现心理定价策略的目的。

  这样说来,商家的行为也是正当的,于是悖论出现了,顾客为何还会有种上当的感觉,以为商家的优惠措施中包含着猫腻呢?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顾客有这种感觉也是正常的,则商家与顾客都无过错可言,那么我们只能将此现象解释为“市场失灵”,遭遇到在这种窘迫的情况,我们谁都不愿意面对,却又必须面对。

  既然出现“市场失灵”,就需要政府职能部门来予以监管,来进行调控来维护市场秩序的健康发展。既要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不能强制干涉商家正当的促销行为,而要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就必须来拿商家的促销行为说事,即便真的干预也只能是要求他们明码标价,却不能否认他们的正当促销行为,否则只能说明政府脱位于自身的职责,将不利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的作用,与我们当前提倡的要与市场保持一定距离的“有限政府”格格不入。

  针对商家采取“招徕定价”导致的市场失灵,从而又引发了政府陷入两难的境地,笔者以为,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买卖双方都以理性的方式对待,尤其是商家要有负责的态度,理应提高商品出售价格的透明度,让消费者心知度明地购买想要买的东西,不能只想着投机似的赚钱,要懂得经营之道,或许日本著名的企业家松下幸之助的话更能给我们的商家一些启示,他说,“价值10元的东西,以20元卖出,表面上是赚钱了,事实上却赔掉了一位顾客。”(稿源:红网)(作者:耿红仁)(编辑:潇湘行)(2005-7-260:15:35)(2005-7-259:08:04)(2005-7-19 0:14:43)(2005-7-170:12:37)(2005-7-110:15:43)(2005-7-4 10:59:32)(2005-6-270:10:27)(2005-6-260:14:24)(2005-5-23 0:13:27)(2005-3-31 8:4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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