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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的择校费与“无差别教育”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01:15 红网

  红网『字体: 大 中小』据新华网7月24日报道,宁夏银川市13岁的女孩秀秀(化名),因为自己成绩一般,担心升初中要交高额的择校费会给父母带来负担,在学校举行毕业典礼那天喝农药自杀了。一位花季少年因为无法面对择校的压力而自杀,这起悲剧凸现出教育方面的某些弊端已经恶化到了足以杀人的地步。

  择校费的产生有一定的现实背景。家长们都希望把孩子往好的学校去送,但优质教育

资源毕竟有限,供求失衡的情况下,择校费就应运而生了。但这决不是说择校费全是“热衷攀比”的家长惹的祸,择校风气愈演愈烈拷问着政府责任的缺失。

  一则不少地方政府出于政绩观、升学率和上级评比的需要,不能公平公正地分配教育资源,在财政投入上明显向某些重点学校倾斜,力图打造当地的“窗口学校”,为自己的政绩增光添彩。这种宁可锦上添花,不愿雪中送炭的做法使得本不充裕的教育资源更加向少数学校集中,在学校之间,学生之间人为造成了不平等,迫使家长们无奈地加入了择校的行列。

  二则不少公立学校动用公共资源与私立学校私下勾结,高价收费,而政府主管部门对此采取默认甚至纵容的态度。笔者不反对民间资本投入教育领域,成立一些所谓的贵族学校,但是由纳税人买单的公共教育资源属全民所有,应该在公立学校中公平分配。而目前各地兴起的“名校办民校”热,实际上是以这些名校的公共资源为依托,挂着民办学校的招牌来高收费,严重侵害了义务教育的公正性和公益性。

  当然,由于师资条件、生源、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不可能所有的学校都是整齐划一的状况,必然会出现某种程度的“好学校”与“差学校”的差别。但是对于处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公立学校,政府应该通过教育资源分配上的“抑强扶弱”,尽可能地淡化这种差异。近年来徐州推行的无差别教育就是一个很好的榜样。

  徐州市在义务教育阶段倡行“无差别教育”,通过对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逐步缩小区域、城乡和校际间的教育差别,力争7年内使徐州市每个适龄孩子享受到法定的教育平等权。这样的作法有助于保障教育公平,值得各地政府效法。

  教育部副部长陈小娅不久前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目前,我国义务教育发展的不平衡性显得尤为突出,直接影响到教育的公平与公正,必须引起正视和认真解决。”秀秀之死为这句话做了血淋淋的注解,以生命为代价说明保障教育公平是何等重要。努力推行“无差别教育”,统一城乡公办小学、中学办学标准,将当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作为考核政府工作绩效的重要指标,已经是势在必行了。(稿源:红网)(作者:莫林浩)(编辑:耿红仁)(2005-7-258:36:57)(2005-7-60:03:56)(2005-7-4 8:51:06)(2005-4-70:02:22)“择校”之痛(2005-3-140:06:36)(2004-12-27 0:14:55)(2004-12-270:10:57)(2004-10-240:20:39)(2004-8-5 8:56:00)(2004-7-31 0: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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