钥匙未离身 保险箱内物品却失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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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02:39 东方早报 |
钥匙从未离身,保险箱内的护照、现金的贵重物品却“不翼而飞”,来沪办事的倪庶豪昨晚只好连夜赶去投靠苏州的朋友。 27岁的倪庶豪取得了新加坡居留证。7月22日,他入住了预订好的位于肇家浜路212号上海明珠大饭店。当天下午5时许,他将5000元人民币、30元新加坡币、新加坡返程机票、24日下午飞往宁波的东航机票、本人的新加坡居留证和护照,装进一个大信封内,寄存在了饭 店“B05号”保险箱内。怪事在两天后发生了,24日中午,倪庶豪退房准备前往宁波。他将身边的保险箱钥匙递给前台小姐,可当小姐用两把钥匙将“B05号”箱子打开时,里面竟然空空无物。 “这几天来,钥匙从来没有离开过我身边。”倪庶豪表示。当时,前台立刻找来大饭店的房务部经理助理沙先生。焦急的倪庶豪在等了20分钟后向警方求助。卢湾警方刑侦队立刻派警力前往调查取证。沙先生表示,客人在保险箱遗失物品的事,饭店开业七年来从未发生过。而24小时的监控录像显示,在倪庶豪放入物品和取物品之间,没有任何人动过他的保险箱,该监控录像已提供给警方。 同时,沙先生还介绍,保险柜需要两把钥匙同时使用才能开启,钥匙具有唯一性。此外,为了防止客人把钥匙遗失、有人冒领,在客人存放贵重物品的那一刻起,还必须填写一张“贵重物品保险箱寄存卡”,客人每一次开箱都需要在寄存卡上做记录,签名认可。“而倪先生的寄存卡背面是空白的,没有任何提前开箱的记录。”沙先生说。 即使客人遗失钥匙,客人不仅要承担500元的赔偿费用,酒店还必须当着客人的面撬锁。 酒店方表示,从监控录像上看,由于倪先生背部朝着监控摄像头,无法确认他是否真正将物品放入保险箱,酒店为保证客人的隐私,前台服务员要求在客人锁好保险箱后,再上前锁上第二把锁。但有关事件的真正原因还有待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作者:早报记者 张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