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山西省四企业首次上榜海关总署“红名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03:14 山西日报

  在今后通关过程中将享受7项优惠和便利待遇

  本报讯

  (记者张云 通讯员郑红 王云飞)记者7月20日从太原海关获悉:在海关总署日前公布的139家2004年度诚信守法企业“红名单”上,山西杏花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太钢(集
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和山西吕梁地区进出口公司4家企业榜上有名,这将为我省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据太原海关权威人士介绍,上榜“红名单”的企业是在海关管理A类企业中通过“好中选优”确定的,上榜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模范遵守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海关管理,进出口行为规范,三年内无走私,违规记录;在商务、工商、税务、外汇、银行等部门亦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上一年度进出口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2004年初,海关总署在对企业进行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公布了第一批“红、黑名单”企业。“红名单”企业可以说是A类企业的“好中选优”,“黑名单”企业均是走私违法企业,同时也是海关分类管理中的重点监管对象。在第一批“红名单”中,全国共69家生产型企业入选,而我省却无企业入围。今年,太原海关从山西经济欠发达的省情出发,把服务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公布实施服务山西外向型经济发展22条措施,通过采取向企业宣传、开展业务知识培训、与企业签订《合作备忘录》等有效措施,引导企业自律,便利合法进出口,最终力荐21家企业成为海关管理A类企业,4家企业进入“红名单”。此次上榜“红名单”的4家企业在今后的通关过程中将享受到海关给予的7项优惠和便利待遇:一是“先放后税”,海关对进出口的货物审结后先凭税款担保放行,随后企业在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的15日内缴纳税款;二是企业按规定提前预约海关监管现场在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办理加急通关手续的,海关优先予以安排;三是经企业申请,对应当查验又不便在通关现场实施查验的进出口货物,海关优先派员到企业生产或装卸环节实施查验;四是企业进出口“海关必检商品目录”中的商品,可以免于化验;五是可优先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换证及报关员注册登记手续;六是优先办理进出口商品规类和化验手续;优先办理加工贸易网上备案、变更、报核等手续;七是海关按规定可以提供的其他便利措施。(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史婷婷)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