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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她”字的发明与“伊”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04:59 光明网-光明日报

  黄兴涛

  刘禾在《跨语际实践》一书中,曾别有趣味地谈到刘半农对“她”字的发明,以及这一发明与周作人、鲁迅等的关系。她还在有关注释里,特别提到1920年《时事新报》和《新人》杂志上讨论“她”字的几篇文章。后来又有一些短文提到此事,并将五四时期刘半农等发明该字的过程及有关讨论之来龙去脉做了简要的历史复原。由于笔者对此问题也甚感兴趣

,故拟在前人有关文字的基础上,再对“她”字的历史做两点小小的补充。

  首先,“她”字的正式创生虽在五四时期,但有关第三人称单数的男女性别区分词之类问题,却早在19世纪初期的中国就已出现。以“伊”字来明确对译“She”,使该字特别带上女性性别意义,同时使“他”字获得代表男性的专门含义,也并非如他们所说乃五四前后才有之事。依笔者读书所见,至少在19世纪70年代就已经有了发明人。“她”字的创造,实则既是晚清以来中西语言接触之后的自然结果,又不免带有某种偶然性。

  1823年,第一个来华新教传教士马礼逊在其出版的首部中文英语语法书——《英国文语凡例传》里,就已将汉语中没有字与“She”相对应的困境凸显了出来。该书译He、She、It分别为“他男”、“他女”和“他物”,译His、Her、Its则分别为“他男的”、“他女的”和“该物的”。同时译I saw her为“我见他(妇人)”,This is his为“这个是他(男人)的”;That is hers为“那个是他(妇人)的”(见该书64-66页)。像这样以括弧的方式特别说明不同性别的“他”字之性质,在当时没有专门性别区分词与之对应的情况下,实属一种迫不得已之做法。1879年,对洋泾浜英语颇有研究的杨少坪著《英字指南》一书,遇到此类情形时,也只能作类似的处理(见该书卷6,第3-5页)。

  本来,在中文里,表示第三人称单数的代词,除“他”字之外,文言中较常用的还有一个“伊”字。尤其是在吴方言区,“伊”字在口语中的使用还甚为流行。不过,该字却并不具有明确的性别区分含义。这一点,从1874年上海人曹骧出版的《英字入门》一书中将He、She、It统统译成“伊”字,将They译为“伊们”,可见一斑。

  晚清以降,随着中西语言交流的不断深入,人们不得不努力去创造一些新字(如有些化学元素),或改造一些传统汉字的用法,以适应中西语言词汇对应的需要。1878年,广州人郭赞生翻译出版英文语法著作《文法初阶》一书,就在“伊”字的女性专用限定方面,迈出了具有创造性的一步。书中不仅多次自觉地将“伊”与“他”在性别上加以区分使用,明确译He、Him为“他”;译She、Her为“伊”,It为“彼”;译“His、Her、Its”为“他的、伊的、彼的”(见该书40页,90页);还在一些涉及到She和He字的具体语句的翻译时,注意对两者加以区别,如“He is in the garden,but she is in school”就被译为“他在园内,但伊在书馆”(见该书48页)。不仅如此,书中还有一段译文清楚地写道:“男人意思是(HE)他,乃是属阳类的;女人意思是(SHE)伊,乃属阴类的;小子意思是(HE)他,是属阳的;女子意思是(SHE)伊,是属阴的”。值得注意的是,此书出版于香港,作者也并不属于吴方言区人,可见这种创造使用的地域范围,可能比想象的还要广泛一些。

  郭赞生对英语中的性别区分有较为准确的理解,他译Gender为“生性,阴阳别”和“男女分类”,离现代“性别”一词的创生尚有一步之遥。他在“SHE伊”后面,曾专门以括弧方式注明指代“女子”(见该书53页),这表明当时以“伊”来专指“女人”似乎还属特异现象。不过尽管如此,五四时期的周作人反对刘半农创造的“她”字而主张使用“伊”字来对译“She”,与晚清以来此种类似的发明,大约也不无某种直接或间接的关联。

  其次,刘半农在1920年创造“她”字之后,赞成之人固然众多,且不几年社会上就流行开来,但反对之声也并非如目前所揭示的那样仅来自于语言文字学界内部。同时,重要的非议也不只限于“他”与“她”字声调难以区别这一方面,更有来自于男女平等运动方面的政治性抗议者。即便是在“她”字已很盛行的30年代中期,这种抗议之声也仍然存在。如1935年,影响很大的《妇女共鸣》杂志,就始终拒绝使用“她”字。认为该字的构造去掉了“人”字旁,是不把妇女当人看,是对妇女人格的公然侮辱,因而旗帜鲜明地表明了将坚持把“伊”字使用到底的态度。

  1920年,刘半农在创造“她”字并建议取代“伊”字时,其所述理由主要有三:即“口语中用‘伊’字当第三位代词的,地域很小,难求普通;‘伊’字的形式,表显女性,没有‘她’字明白;‘伊’字偏文言,用于白话中,不甚调匀”。其中,第二条大概不会有什么争议,它体现了一种去笼统、求精确的现代性分别原则。但在字形结构上,它对另一个现代性原则——男女平等的反映,却很明显是不如“伊”字的。

  不知刘半农当时在创造该字时,是否考虑到后一个因素,假若他当时真正重视男女平等的因素,不晓得能否找到两全其美的办法来。不过从现在的“后见之明”来看,刘半农“她”字的创造之所以能够较为成功地被社会所接受,除了他本人所陈述的那些理据外,可能与该字结构的简洁明了,尤其是与“他”字同声的发音,也有着密切的关系。而后一点,最初正是当时一些人反对“她”字的重要理由,也是刘半农自己所不能完全满意“她”字的地方所在。他正是由此建议读“她”字为Tuo音,以示与“他”字发音之别的。

  但事实证明,刘半农的这一不同读音的建议不仅是多余的,而且很可能是错误的。在这一点上,中国语言的发展恰恰表现出不同于西方的特点。“伊”字与“她”竞争的失败,主要原因恐并不在于其字形,而恰恰正在于它本来就存在与“他”字不同的发音,无法另行随“他”字发音之故。新造字则没有这一困难。对于第三人称单数词来说,或许“同音异形”乃是汉语自身的潜在要求。就好比在汉语中,动词只能是单音节或双音节,而不能超越此种限定一样。在这方面,刘半农顺手所创的另一个“它”字,虽略显漫不经心,却也同样成功,未尝不可以视为此论一个有力的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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