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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饵”引资不可取(今观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05:34 人民网-人民日报

  夏长勇

  近日,甘肃省正宁县出台的一个规定引起广泛关注:老板们只要在该县投资1000万元以上,就可享受副县级待遇。对投资数量略少的,亦“以资论赏”,安排到综合经济部门兼职,发给副科、正科级工资。读这则新闻,不由得叫人不想起封建时代的“捐官”制度。

  不幸的是,在以“官饵”引资上,大胆推出“新举措”的,不独是正宁县。在“全民招商”的口号下,当前有些地方的做法“前卫”得令人瞠目,比如,有些县市规定,只要能招来商引来资,是干部的立马可提拔晋级,不是干部的可安排本人或其子女进机关工作;有的地方还给机关干部下招商引资指标,完不成任务的,离岗专职去搞招商,甚至要受处分。某县监察局长说,他们局每年只办一两个案子,其余精力全用来出差搞招商引资了。

  党政干部的选拔、任用,中央有明确要求,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上规定得清清楚楚,“引来商则仕”的做法显然违背政策,为党纪国法不容。投资1000万元就享受副县级待遇,如果有数十个上千万的投资到账,是否就要安排数十个副县级干部?更严重的,不看本人德才状况、不经民主程序,引来资的就给级别,将使兢兢业业干本职的干部产生巨大心理落差,严重挫伤他们的积极性。

  以发“官帽”刺激招商引资,其效果本身也值得怀疑。道理很简单:商人以赚钱为天职,一个地方如果投资环境很好,投资商会蜂拥而来,给不给“官帽”他并不在乎;反之,如果某地山穷水恶,治安混乱,政府机关衙门作风盛行,你给投资者再高的“级别”,他也不敢拿自己的钱开玩笑。事实上,大凡以“官饵”引资的地方,大多是经济欠发达、投资环境不怎么好的地区。“以帽子换投资”,本身也说明此地干部思想落伍、“官本位”意识极浓。认识到这点,真正精明的商人恐怕反而会被吓跑。

  说了半天,是想讲一个道理:搞招商引资本身没错,但不能搞“大呼隆”、干部人人上阵;更不能以引资论英雄,违反政策乱任用干部。地方党委、政府应把精力用在打造投资环境、转变干部作风、扫除落后思想上,让投资者想来、敢来,来了就扎根。做不好这些,“笑脸引商,关门啃商”的事情,还会不断发生,招商引资振兴经济之路最终会被自己封死。

  《人民日报》 (2005年07月26日 第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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