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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发票为何不能兑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06:32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华诚 通讯员朱莹 杨凛)自今年3月中旬南京市地税局推出“江苏省南京市定额发票(A)”和“江苏省南京市通用发票”兑奖活动以来,得到了广大消费者和经营户的欢迎和支持。针对兑奖的过程中,由于持奖人或经营户未对中奖的发票进行妥善保管导致奖金无法兑现的现象,记者近日采访了市地税局的相关负责人。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消费者在取得兑奖发票后,刮开兑奖联上的奖区,如显示人民

币金额即为中奖,消费者中奖500元(含)以下的,可直接在经营户处当场兑取现金,并将中奖发票的兑奖联交经营户留存,也可持中奖发票的发票联和兑奖联到市地税局征收税务分局各办税服务厅的发票兑奖窗口兑奖。兑奖时,将中奖发票密码区的密码刮开,誊抄至兑奖联的空白处即可。代兑奖金的经营户,在支付消费者中奖发票上所示奖金的同时,应当场刮开中奖发票密码区的密码,并及时誊抄至兑奖联的空白处。

  该负责人特别提醒广大市民,由于中奖发票的密码必须进行电脑验证,消费者及经营户应妥善保管中奖发票,并保持其干燥、整洁。在刮开中奖发票密码区的密码誊抄时,应尽量避免使用尖锐的工具刮开密码防伪涂层,防止发票破损及密码模糊或错码而使奖金无法兑现。

  另外,已取得发票的经营户和个人在一次刮奖后(无论是否中奖),请保留兑奖发票的发票联和兑奖联,可以通过拨打(025)12366税收服务热线电话、登录南京地税网站、或者编辑手机短信等方式输入发票号码、密码、联系电话参与二次抽奖。二次抽奖通过摇奖每半年开奖一次,二次抽奖中奖者凭发票联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可到南京地税征收税务分局各办税服务厅的发票兑奖窗口兑奖,中奖10000元(不含)以下的在白下征收所发票兑奖窗口兑奖。

  《江南时报》 (2005年07月26日 第二十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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