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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提醒8月纳税时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06:32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华诚 通讯员董怡)记者近日从市税务局了解到,下月应缴纳的地方税种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纳税期限为2005年8月10日。广大纳税人应按时进行纳税申报。

  《江南时报》 (2005年07月26日 第二十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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