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母子之死”事有蹊跷?(世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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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06:41 人民网-华南新闻 |
7月21日,四川双流县合江镇南天寺村4组,华(华阳)籍(籍田)公路边,简单地搭设了一个灵堂,母亲郑会琼和儿子贾水兵的骨灰盒都摆放在灵堂内。郑会琼的丈夫、56岁的贾志华哽咽着对记者说:“我真的接受不了这个事实,短短几个月内就走了两个家人!” 据了解,郑会琼是个残疾人,她家与邻居贾大光家存在一些恩怨与纠纷。今年2月22日,邻居贾大光家突然发生中毒事件,一家四口后经抢救生还。事发后,双流县刑大及太平派 出所民警赶赴现场展开立案侦查。3月1日下午,郑会琼被依法传唤到太平派出所接受询问调查。次日下午,郑的家属接到派出所通知,称郑会琼于3月2日凌晨1时在派出所突然死了。身亡前,死者曾上过一次厕所,随后在询问室里就口吐白沫,全身抽搐。当日下午,死者家属赶到派出所,被告知死者已被送到双流县殡仪馆。郑会琼死后,死者家属就死因等问题,向双流县公安局、检察院和政法委等部门申诉和反映情况。3月8日,经双流县检察院送检,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作出毒物分析检验报告称:死者郑会琼胃内容物中检出毒物,但心血中未检出毒物。3月16日,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作出尸检报告书:死者体表及内脏未见足以引起死亡的疾病,未见暴力性损伤,结合毒物分析,死者郑会琼系中毒致死。 双流县检察院向死者家属下发审查、复议审查结果通知书,认为:太平派出所涉嫌非法搜查罪和刑讯逼供罪的理由不成立,决定不予立案。 7月14日上午,贾水兵到镇政府去拿了双流县检察院在7月5日出具的“刑事复议审查结果通知书”。据贾志华说,儿子拿到通知书后,“当天中午和晚上都没吃饭”。7月15日下午1时,家人发现贾水兵昏倒在家中,口吐白沫不停抽搐。原来,他服下了家中的那瓶“百草枯”毒药!7月19日凌晨,贾水兵在川大华西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贾水兵死后,家人发现了他留下的最后一段文字:“爸爸、哥哥和姐姐:我很爱你们,很舍不得你们,但我过得太累,想休息了,我走后,你们一定要帮助我照看好父亲……” 接连发生的两起事件,引起了双流县委、县政府等方面的高度重视,县上成立了由县政法委副书记袁显富牵头,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和合江镇政府等部门组成的调查领导小组,专门调查处理此事。 7月20日,死者家属与合江镇政府签下了一份“关于协调处理郑会琼、贾水兵不幸死亡善后处理的承诺”,双方约定:镇政府一次性补助死者家庭15万元……死者家属不再就死亡之事到有关部门提出赔偿等其他要求。 7月21日,死者家属将郑会琼、贾水兵一并在殡仪馆火化。 7月22日,笔者就上述两起事件采访了双流县政法委副书记袁显富。袁显富说,尸检报告书是权威部门、权威专家作出的鉴定,说明死者郑会琼确系中毒致死。事后,检察机关展开侦查,也未发现派出所有违法犯罪 行为。贾水兵之死与其母亲之死没有任何直接关系,可能是他承受不了其他各方面的压力才作出的;再者,从他遗留的文字中,也没发现他承受什么冤屈。 针对镇政府承诺补助家属的15万元,袁显富说,郑会琼猝死在派出所,有关方面参照交通事故处罚条例,承诺补助其家属6万元;虽说贾水兵之死跟这次补助没有任何因果关系,但考虑到其父亲是个残疾人,经请示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后,才放宽到最大幅度进行了补助。这个补助是“困难补助”,是参照了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补助的。 《华南新闻》 (2005年07月26日 第二版) 作者:杜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