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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名牌的评价权交还给市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07:16 大众日报

  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进一步规范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不搞终身制,不向企业收费,不增加企业负担,严格执行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的“十严禁”规定。(7月25日《北京娱乐信报》)

  “严禁”了这么一大堆,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在执行名牌产品评价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很多,后果很严重。但笔者以为,“十严禁”严禁不了种种日益凸显的问题,只有斩断其

间利益的链条,把评价名牌的权利及早交还给市场,企业才可能真正“改邪归正”,靠产品质量说话。

  “十严禁”一口气说了10个“NO”,但怎么去确保相关人员在具体的评价工作中,不被企业所收买?从这一堆“严禁”里,我们找不到任何的答案,因此对“严禁”的收效也就不敢抱有太大的希望。今天被“十严禁”的各种评价现象,在以往的评价过程中也并不曾被“十允许”,但结果呢,又如何?有报道为证,在今年的名牌产品评选之前,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的抽查报告就称某品牌棉绒内衣色牢度不合格,但频频出现质量问题的该品牌却继续保留了中国名牌称号。试问: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如此“名牌”产品的诞生?这样的产品笼罩了“名牌”的光环,对消费者来说意味着什么?于政府部门的公信力而言,又意味了什么?

  政府机构充当判官,主导名牌产品的评价工作,乃越俎代庖,误入歧途。产品面向的是大众,而不仅只是手握“评价”权杖的这一群体,因此评委们认定的“名牌”,并不一定就是广大消费者所认可的品牌。品牌的或衰或荣,该交给市场去自由检验,而不该由一伙人以权威的姿态去认定。政府机构掺和名牌产品的评价工作,是在拿公信力冒险,一旦“名牌”产品名不符实,就会让公权的信誉受损。

  有口皆碑的产品才算得上真正的名牌,任何部门都无权代替大众对某种产品作出至高无上的评价。与其出台什么“十严禁”,不如把评价名牌的权利交还给市场,让真正有发言权的公众来作出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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