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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出卖户口资料办车证 他人交通肇事自己背黑锅贪小便宜农民盼赎回“身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07:25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7月25日讯(记者 聂元剑 实习生黄河清)3年前,龙华区龙泉镇美定村委会玉陈村有100多户村民以100元/个的价格,把自己的户口资料出卖给海口一家摩托车行老板办车牌证件。现在这些以他们户口办车证的摩托车纷纷肇事或违规,肇事违规者跑了,村民成了替罪羊了。今天上午,该村10多位村民到本报求助,希望把已“卖”出去的“身份”赎回来。

  别人肇事逃逸 村民差点替罪

  据该村村民陈金跃介绍,该村(原琼山市十字路镇美定村委会玉陈村)有一名叫陈金玉的村民,于2005年6月10日被海口交巡警交通事故科和龙华区龙泉镇派出所民警,以驾驶摩托车撞人逃逸为由带去询问。据交巡警介绍:有一辆型号为ZW125-3、车牌号码为“琼C·HH878”的摩托车,在海口市撞人后逃逸。交巡警查询这辆摩托车的办证资料后得知,该摩托车的车主用的身份证资料为玉陈村村民陈金玉的,陈金玉被当作摩托车撞人肇事逃逸的第一嫌疑人。

  交巡警对陈金玉进行详细的审讯和调查后发现,陈金玉根本不是该摩托车的车主,也没有骑过这辆摩托车,而是别人借用了她的身份证资料做的摩托车牌。至此,陈金玉才排除了肇事逃逸的嫌疑被放回家了。此事在玉陈村村民的心里引起很大的震动。

  别人闯红灯,村民交罚款?

  今年7月2日,该村村民陈金跃突然收到一封来自海口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发来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通知书》写道,当事人:陈金跃,地址:琼山市十字路镇美定村委会玉陈村,你所有(管理或者驾驶)的摩托车琼C·HM049于2005年7月2日在高登街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实施条例第38规定,已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请你收到本通知后十五日内,持本通知书和身份证(或驾驶证、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海口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违章处理大队(丘海大道118号)接受处理。

  陈金跃对记者说:“从1997年开始,我就一直在外面漂泊打工,目前在海口坡博村干工。7月2日那天,我根本就没有骑过摩托车,更没有在海口高登街闯红灯。”

  车行老板骗购“身份”上车牌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据陈金跃介绍,2002年冬,他们村有一个姓陈的女子嫁给了海口一个摩托车行老板。这个女子后来曾经多次到村里动员村民出卖自己的户口资料给他老公的车行办摩托车证件,价格是100元/个。该女子向村民许诺:半年后就让车主转户,不会给村民造成任何影响。许多村民看到不冒一点风险能赚到100元钱,纷纷把自己的户口资料出卖给她,估计当时有100多户村民出卖了自己的户口资料给车行办摩托车证件。

  陈金跃对记者说:“自从陆续发生交通肇事或交通违规让村民替罪的事情后,村民开始担心害怕起来。他们纷纷要求赎回自己的户口资料,但不知如何办。村民们担心,如果不马上把自己的户口资料从这些摩托车行赎出来,将来可能还有更麻烦的事情出来。”

  作者:聂元剑 黄河清

  (来源: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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