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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青睐免征营业税房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07:32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 李妍 胡晓)重庆市4类免征营业税的二手房措施公布后,对于二手房市场无疑是个利好。昨日,我市各中介机构在了解到该项措施后,欣喜之情溢于言表,部分中介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对于今后二手房源的掌握和投资上,会在一定程度地转向免征营业税的房源,并分析指出,二手房市场下半年需求有望回暖。

  按照规定,我市有4种住房在转让时,不会被征收5.5%的营业税(包括0.5%的城建税

和教育费附加),这部分住房包括: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两年后再转让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住房制度改革标准,出售公房给本单位职工的,免征营业税,本单位职工再销售的,暂不征收营业税;个人销售自建自用唯一的住房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转让拆迁安置房,暂不征收营业税。同时,对个人转让单位集资建房的,凭原集资建房单位出具的购房收据和证明,作为营业税差额征税的扣除凭证。

  我市部分中介机构认为,此规定对购房者的心理预期将起到一个转变的作用。从新政实施后一个多月的情况看,二手房市场的需求依然在,但是受心理预期及买涨不买跌惯性心理的影响,市场观望情绪十分浓厚,二手房交易较之前大为减少,一些较小的二手房中介也因为承受不起交易量的急剧减少而关门。

  而二手购房者其心理预期会一定程度上产生转变,以往所认为的房价可能要跌的心理预期,则可能转变为房产交易仍受支持,房价不会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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