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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总局试行公职律师 19人获司法部颁发证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08:14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7月25日讯记者王宇收到由司法部统一颁发的墨绿色封面、印有“公司公职律师”烫金字的执业证书,在民航总局空管局法规处供职的雷丽星女士说:“今天是一个值得纪念和珍藏的日子。” 在今天的颁证仪式上,共有19人获得司法部批准取得公职律师执业证书,他们涵盖了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和民航地方监管机构等多个层次,司法部与民航系统以此携手推开了民航总局公职律师试点工作。

  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和民航总局成为获得批准的首批两个中央试点单位。另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开展了公职公司律师试点。

  据介绍,当今世界上法制比较健全的国家普遍建立了公职律师制度,而且政府及公司律师在执业律师总数中所占的比例还呈上升趋势,从而使得律师的执业领域更为广泛,所发挥的功能作用更为显著。

  作为律师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司法部副部长段正坤表示,建立公职、公司律师制度,形成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军队律师等队伍相互并存、相互配合、优势互补的格局,将是中国律师队伍建设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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