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推出保障律师审判阶段会见被告人等八项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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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09:51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社北京七月二十五日电(张薇嘉)今天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明向社会公布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维护司法公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保障律师在刑诉审判阶段会见被告人等八项律师执业权利。 《意见》规定的另外七项保障权利是:阅卷的权利;按期出庭参加案件审理的权利;请求改期审理的权利;依法行使法庭辩论或辩护的权利;依法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的权利;申 请案件执行调查令的权利;依法了解案件进展情况的知情权。此外,《意见》还提出了五项便利改善工作环境的条款:法院应为律师设立更换律师服的场所;应在立案接待大厅公布本市所有注册律师事物所的住地及联系电话;制作法律文书时应归纳和叙述律师的主要辩护和代理意见;在案件二审中,律师所提供的对一审事实确有影响的新的证据或证人,需经庭审认证的应由二审法院正式开庭审理;律师进入法院依法参加诉讼时所带物品免于安检 据悉,目前北京律师队伍连续以年均千名律师、百家律师事物所的增幅递增,发展速度高居中国榜首。现有执业律师超过万人,律师执业机构八百五十多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