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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勿让她们受到二次伤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10:00 南方都市报

  第一眼

  四天里面,我见到了三个女孩,都称曾被谢老师侵犯过,都漂亮可爱,都不怕生,虽然跟我是第一次见面,但也像老朋友一样聊着家常。可是,当我一提到谢老师的时候,三个女孩都沉默了,低下头,呆呆地望着地面,紧紧地闭着双唇,许久才开口。

  “姐姐,我害怕,我不敢跟爸爸妈妈说,怕他们打我。”女孩们的这句话久久地萦绕在心头,让我愈感沉重。

  ——实习生林静华

  “有小学校长和班主任对学生性侵犯!”7月20日下午,我接到这个报料时为之一震。一听是性犯罪的事情,我让平时跟我跑突发新闻的男实习生留下,叫上女实习生林静华,一同前往采访。男实习生有些不解,我来不及多解释,扔下一句话就匆忙离开,“一个大男人,怎么采访性犯罪受害人,何况又是个小学生?”

  在事发的天河棠东金桥学校门前,我们见到了受害女生小鱼的父亲阿初。阿初站在那里,双手颤抖,语气激动,说话总丢三落四。据阿初介绍,正读四年级的11岁女儿遭到班主任强奸、校长猥亵。随后记者从警方得到证实,校长和班主任均已被刑事拘留。

  为了搞清事实真相,我们提出要求见受害者小鱼,父亲阿初连忙拒绝,“我说(事件过程)就可以了,你们不能再伤害孩子了。”阿初称,孩子还很小,什么都不懂。他报案后,多名男警察轮番问女儿事情过程,“问得非常细”,作为监护人必须在场的他,在旁边听得非常难受。阿初说,每次警察问完话后,女儿就躲在他怀里,很久也不吱声。“警察每问次话,孩子就受次伤,可如果不配合警察取证,两变态老师万一要放了出来,那不是更糟,我只能看着女儿在警察面前受惊害怕。”

  阿初称,自从孩子被老师侵犯以后,思想负担很重,整个人都变了,他担心女儿一辈子都受影响。等孩子经过警方多次询问后,他要把孩子带回了老家——一个山区。看着阿初如此替女儿担心,我十分同情,真不愿意去伤害这个女生,但一想到自己的工作,还得去完成这次采访。

  这时我同阿初商量,让女实习生以大学生的身份去和他女儿交流,并适当对孩子进行心理辅导。经长时间工作,阿初同意了,当夜带我们来到山区的老家。阿初的妻子将女儿带到离老家较远的地点与我们会面,“生怕被邻居看见”。

  一路上,我反复同女实习生交代,要以平等的身份与孩子交流,听其诉说、并适当进行开导等等。我曾经学过一点心理学,女性在遭受性侵害后,身心往往都受到伤害,如恐惧、噩梦、心悸、自卑等。如果受到多次详细的询问,那无异于受到重复伤害,这何况还是女小学生?

  在有些国家,对这方面则有严格规定,如以色列在1955年颁布了一项保护儿童的法律中规定:对于一个遭受性犯罪伤害的儿童,调查官员只能在儿童家中对其进行询问,然后由这名调查官代替受害者出庭应诉。

  此事经本报7月22日报道后,在小鱼同班同学的家长中引起很大的震动。女生小惠母亲开始怀疑,女儿长时间以来精神反常,也许与被抓的班主任有关。后经“审”问,孩子承认也被该班主任摸过。实习生林静华记录了她的采访过程:

  “小惠跟我说,家人带她去报案的时候,她看到戴着大盖帽的警察叔叔就害怕,一句话也不敢说。

  我问:‘那你怕姐姐吗?’

  ‘不怕。’

  ‘为什么呢?’

  ‘因为姐姐是女的,而且没戴大盖帽,没穿黑黑的警服。’

  我心里不禁提了个问号:如果这件案子换成便衣女警察来问话,会不会更好呢?”

  目前该案仍处于侦查阶段,可能会进入下一个诉讼程序,直至判决,我不免担心,这些受害的小学生在以后的诉讼程序中,心理会不会再次遭受类似的不必要侵害?

  本报记者 虞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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