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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状告母亲侵犯隐私 事因母亲担心儿子早恋翻查房间,法官调解后儿子撤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10:01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张小余 实习生庄从庆 通讯员林中明)高考前夕,正在上高三的阿强(化名)放学后回到家中,发现自己的房间一片狼藉,原来是好奇的母亲乘阿强不在家时想找找他的“小秘密”。平时就和母亲沟通不多的他一怒之下将母亲告上了法院。日前,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阿强同意撤诉。

  母亲:担心儿子早恋找“证据”

  高考前夕的一天,花都城区17岁的少年阿强像往日一样放学回家,当他回家后打开自己的卧室门,眼前的景象让他惊呆了。抽屉被拉开,里面的东西被翻的底朝天,连书架上的书和作业本都被翻得乱七八糟,尤其是自己的日记明显被翻过。最初他以为是家里进了小偷,后来发现没有丢什么东西,等母亲回来一问,才知道是母亲翻了自己的东西。

  原来,自从阿强进入高三以来,他变得不爱作声,成绩也不如以前,一回家就闷在房间里,和母亲交流也越来越少。母亲担心阿强早恋或者因坏人引诱误入歧途,为阻止事态向更“坏”的方向发展,于是选择了翻孩子房间找点“证据”的做法。

  儿子:写起诉书状告母亲

  阿强与母亲大吵了一架。第二天,阿强没有去上学,写了一份起诉书,以母亲侵犯自己隐私为由,将母亲告上了花都区法院。

  得知儿子状告自己,母亲希望儿子能够理解她的一片苦心,也表达了自己懊悔。不久阿强得知自己在高考中落榜。日前,承办法官从有利于原告成长和维护家庭和谐关系的角度考虑,诚挚地向阿强说明利害并动员其撤诉,阿强听从了法官的劝告向法院撤回了起诉。

  法官:母亲善意且未构成危害

  花都区法院法官认为,母亲出于对年少儿子的关心,不能认定母亲的调查就是侵犯了隐私,否则家庭成员的任何行动都将被束缚。同时,母亲的行为未发生侵害后果。即使知道了儿子的一些小秘密,母亲也不会纠缠着不放或向外传播,所以不构成侵犯隐私权。

  长年从事青少年维权工作的余树林律师认为,这个案例反映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现代家庭中,父母往往因为年少子女在经济上的非独立地位,想当然地认为自己应该有权利知道子女的任何事情,干涉子女生活,忽略子女的自尊心。为了避免这种尴尬事情的发生,父母需要努力营造一种平等、宽松、沟通顺畅的民主对话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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