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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十香园将旧地“复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10:02 南方都市报

  百年十香园将旧地“复活”

  为岭南画派发祥地,有关部门拟重新将其打造成岭南书画之乡

  本报讯(记者陈捷 实习生刘莉莉 通讯员谢强 吴美贤)岭南画派发祥地十香园有望结束数十载杂草丛生、院落凋零的破败局面,重现昔日鸟语花香、丝竹绕梁的场景。记者从

昨天召开的海珠区十香园保护开发研讨会上获悉,有关部门拟以恢复和保护十香园的原貌为基本原则,对园内现有建筑进行原状修复和加固,重新打造岭南书画之乡。

  百年画院垂垂老矣

  十香园座落在海珠区江南大道中隔山怀德大街内,现有面积约600平方米,建于清代道光十二年(1832年)。初名“啸月琴馆”,又称“隔山草堂”,是岭南画派启蒙祖师居廉、居巢居住和作画授徒之所。1983年,十香园被定为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经历了170多年的风风雨雨,昔日秀雅清幽的十香园建筑日渐破败,院落凋零。记者昨日在现场看到,园内建筑大多湮没或改变,只剩数十平方米的“紫梨花馆”为原来建筑。连“十香园”和“紫梨花馆”牌匾也无处可挂,“孤寂”地被遗忘在屋里的某个角落。

  现在园里居住和管理的是“两居”第四代孙女,78岁的居玉华女士及其儿孙。采访中,年迈的居姨颤抖着双手拿出居廉老先生的画像向大家展示,希望政府能早日还十香园原貌。

  将在原址修旧如旧

  在昨天的研讨会上,海珠区文化局、规划局以及文物考古研究所等专家纷纷就十香园的修护和利用提出意见和建议。

  海珠区规划局提出,十香园保护利用的规划思路以尽量恢复和保护十香园的原貌为基本原则,对园内现有建筑进行原状修复和加固;园内的泥墙、牌匾、青砖建筑等古迹也需要很好保护。同时,通过近期和远期规划,拆除十香园周边的住宅建筑,规划建设停车场和置换绿地,形成一个围绕十香园的环路,以植物绿化环绕,使十香园的用地面积逐步增大到3600多平方米。

  海珠区文化考古研究所和岭南画派博物馆等相关专家在此规划上,对十香园的修复作出整体的资源整合,再次提出自己的意见,力争将十香园的保护工作落到实处。据了解,对于十香园的保护开发工作,将综合各专家的意见进行。

  图:

  历经百余年风雨的“十香园”建筑日渐破败,院落凋零。本报记者 李向新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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