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调查企业中16%未建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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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10:15 南京报业网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解悦)从今年4月份开始,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执法检查。在昨天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琳琳就检查情况向常委会汇报。 代表们在调查、检查中发现,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个私企业、建筑企业,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仍较严重。据调查问卷统计:有44.4%问卷反映,一些企业用工不签订劳 动合同,或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规范,没有明确工作时间、工资金额、交付方式以及违约责任,职工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有42%的问卷反映,一些企业没能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或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29.6%的问卷反映,女职工的特殊权益没得到有效保护;一些企业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劳动条件差、劳动保护措施严重缺乏,在问卷中反映超时加班加点的占到39.5%、不按规定发放加班工资的占25.9%、克扣或无故拖欠职工工资报酬的占25.9%,特别是一些建筑企业拖欠民工工资现象尤为突出。从调查问卷反映的情况看,被侵权后不知道向谁投诉举报的占29%,不愿投诉举报、认为投诉举报没有用的占58%。调查显示,有16%企业没有建立工会,劳动关系冲突引发的劳动纠纷仍时有发生。 (编辑 五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