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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女童打工 职介所被重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11:0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新闻背景

  放暑假后,一些企业违法雇用童工又趋蔓延。这些被雇的初中生、小学生一般都在13岁至15岁之间,有的甚至只有11岁至12岁。童工们所从事的工作大都为彩绘、树脂工艺等对人体有害的工作,劳动时间长,工作环境差,对他们的身心健康极为不利。我省劳动部门将在暑假内开展大规模的清理整顿非法雇用童工专项行动。

  本报清远讯

  (记者曹菁 通讯员益力)暑假刚开始,部分企业非法雇用童工现象抬头。记者昨天从清远市劳动监察部门获悉,一家公然介绍女童到企业打工的职介所被罚款2万元,并被勒令停业整顿。据当地劳动监察执法部门一位负责人透露,根据省有关部门部署,即日起清远还将对企业用工进行一次清理整顿,集中打击非法雇用童工现象。

  4女童暑假相约打工

  几天前,清城区横荷街北丫村一位家长领着四名学生向当地媒体求助。据家长反映,她女儿和其他3名同学小学刚毕业,正准备下学期升初中,由于暑假较长,4个女孩约好到清城找暑期工赚点学费。当天她们就到了清城一家职介所找工。该职介所一女工在收了40元职介费后,将她们推荐到清新黄坑一家纺织厂做工。据学生们说,她们有3人未满15周岁,由于农村常以虚岁计算,所以就填写了15岁,但该职介所工作人员并未表示异议。

  在黄坑那家纺织厂,当4名女生做了一天工后,厂方却让她们离开。据了解,纺织厂只有9元一天,与职介所宣传的月薪450元至700元不符,于是女生们打电话回家向父母求援。一位家长获知情况后到职介所要求退回职介费未果,随后向媒体反映。

  随后,清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责成违规职介所负责人登门退款和道歉,并对该职介所作出罚款2万元的处理。

  提醒家长不要让孩子打工

  此事发生后,清远市劳动监察大队负责人通过媒体呼吁:未成年人打暑期工存在不少忧患,由于社会阅历浅,打工具有很大的盲目性,无法用法律保护自己,很容易上当受骗,而且劳动强度大的工作,对正在长身体的青少年容易造成伤害。希望社会特别是家长不要让自己未成年的孩子打工冒险。

  名词解释:童工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但文艺、体育单位经监护人同意,招录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为专业文艺体育工作人员或是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进行不影响其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教育实践劳动和职业技能培训劳动,或教育部门在确保安全和健康情况下,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社区公益活动,不算作童工。(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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