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企业需注意 进出口木制品要领证过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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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11:41 法制日报 |
本网北京7月25日讯记者蔡岩红厦门海关今天向记者证实,仅6月份以来,该关就已查扣6批涉嫌无证违规进出口的木制品。从调查情况看,多数企业是对国家有关木制品进出口的监管规定不甚了解。对此,海关提醒,企业在进出口这些物品之前,应主动向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和商务部咨询。 据介绍,这6批木制品中,有红豆杉等濒危植物制成的工艺品,也有普通木材制成的锯 材,这些是我国口岸常见的进出口木制品,都需要向有关部门申领相关的进出口证件才能过“关”。根据规定,只要所用材质为《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里的物种,不管制成的是何种物品、何种形状,均需申领相关许可证:例如已列入CITES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的物种,如红豆杉、桃花心木,需要申领《CITES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没有列入CITES公约附录但属国家保护的物种,如水杉,则需申领《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如果非上述两种情况,则需申领《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 厦门海关建议,企业在出口前,最好先向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进行咨询,且应加强对木制品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切不可因怕麻烦而不申领许可证,否则除了要面临货物通关受阻外,更有可能因违规而被处罚。(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