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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补笔:“错杀”和“不冤枉好果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11:47 金羊网-新快报

  记者有话说

  新快报记者 谭建东

  在北京被封杀后解禁尚未“满月”的广东凉果,在与它只隔一条琼州海峡的海南岛,接着又出了事。

  日前本报的报道称,在海口市工商局发布的抽查结果中,检测不合格的凉果食品七款凉果食品全部来自广东(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并没有来自潮安的产品),而被检出的依旧是老问题———二氧化硫超出国家标准。

  对于被检出不合格的商品,海口市工商局立即责令相关厂家停止销售相关批次的商品,并要求相关厂家将不合格批次的食品召回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从目前媒体的反应来看,海口市工商局的做法,并未受到什么指责。这和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立即遭到排山倒海似的口诛笔伐、十天左右的时间里就解禁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海口市工商局的聪明之处就在于,虽然它曝光的全是广东的凉果食品,但是它曝光的程度是仅限于某厂家某牌子某批次某规格的凉果食品有问题,而没有说相关厂家的所有食品都有问题,更没有说来自广东的凉果食品都有问题。有了这样的认识,海口市工商局很自然就不会作出广东凉果不能在海南销售的强悍举措了。

  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和海口市工商局的做法,其实就是典型的“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和“不放过一个坏人,但也不冤枉一个好人”。

  道理其实十分简单:潮安县庵埠镇的800家凉果生产厂家,的确有很多“老鼠屎”,但北京全面封杀的时候,就“错杀”了约10家其实已成市场主力的大厂;而海口市工商局所针对的,仅仅是个别的产品。即使是某个产品有问题的企业,它的众多成员中也并非就一定没有一个“好人”。

  关于“不放过坏人”和“不冤枉好人”,广东省质监、工商和消委会等部门,在公布抽检结果的时候其实更加小心,都会注明“抽检结果只对样品负责”;即使厂家和牌子也说明是“标称”。———在去年的劣质奶粉事件中,国内某知名品牌的奶粉就被国家有关部门公布为“毒奶粉”,但后来发现,被抽查的实际上是假冒产品。该品牌奶粉在国内的销售,却不可避免地受重创。

  稍作比较,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和海口市工商局对广东凉果所采取的做法,高下立判。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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