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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关怀还是推卸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11:56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杨静雅

  宁波晚报讯“我一时糊涂偷了同学的手机和零花钱,现在学校让我下学期不要去上学了,要我转到别的学校去,别的学校又不收我,我只好辍学了,可再过两年,我就要高考了,我实在不甘心啊!”昨天下午,家住奉化的高一男生阿林(化名)打电话到本报新闻热线,悔恨不已。

  据16岁的阿林介绍,他的母亲早逝,家庭经济条件也不好。去年7月,他考入奉化一所普通高中读书。今年6月下旬的一天傍晚,住在学生宿舍的他看到另一间学生宿舍里没人,门却大开着,里面还放着一部手机,他便走进去,偷走了手机,还顺手偷走了一名同学的19元零用钱。几个小时后,一位管理宿舍的生活老师找到他,问他有没有拿别的同学的手机和零花钱,他如实承认了,并将偷来的手机和钱交给了生活老师。他请求生活老师在他参加完期末考试后再将此事告诉班主任和校领导。几天后,考试结束了,他的班主任和学校教导主任分别找他谈话,说他犯了严重的错误,不能继续在学校读书了,要求他转到另外的学校去读书。最近他的舅舅托人问了两所学校,这两所学校都由于种种原因不能接收他。

  昨天下午,记者先后采访了阿林的班主任和所就读学校的教导主任。班主任告诉记者,阿林家庭困难,学校给他免去了高一学年的学费,他本应该珍惜机会,好好学习,但他的表现太令老师失望了。教导主任说,让阿林转学实质上是对他的一种人文关怀。按说,阿林偷了同学的手机和零花钱,学校是要将他交给公安机关处理的,但学校考虑到一旦公安机关介入后,阿林的人生档案上便会留下不光彩的一笔,所以未报案。但让阿林继续留在学校上学,学校的管理就全乱了。所以建议阿林转到别的学校。

  记者从教育主管部门了解到,去年9月,我省对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进行了重大修改,取消了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处分,并明确规定不得开除学生和勒令学生退学;新的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办法也取消了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的处分;对学生给予处分的,学校必须举行有教师、学生代表参加的听证会,给被处分孩子申诉的权利;处分撤销后,学校必须及时将处分记录从学生个人档案中撤出。

  近一个月来,本报新闻热线接到好几起学生家长反映学校要求不守纪律或犯了错误的学生转学的报料。主要是由于按规定学校既不能开除学生,处分学生也得开听证会,学校索性要求学生自己转学,这样既不违规,又达到了和开除差不多的效果。在转学时,原学校多数也不将学生所犯错误的情况告知新学校,往往学生到了新的学校,会犯同样的错误。

  昨天下午,在沟通后,阿林所在学校的教导主任同意和校长商量一下,尽量让阿林能留在原来的学校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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