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问出作案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12:35 新闻晚报

  ———审讯专家于振河破案实录

  6、病房里的突审土哑巴

  民警将王明远带到派出所一审,发现他是哑巴。民警说话他也听不明白,就见他张牙舞爪地比划着,似乎是在狡辩说他是无辜的,白天是从那路过,看见别的小偷撬门,他上前

抓他,却不想被警察抓了进来。那表情还有赖警察抓错了人的意思。他比划着:我是个聋哑人,耳朵听不见,又不会说,怎么会干撬盗的事呢?

  无奈之下,维昌派出所把于振河请来。于振河往王明远面前一坐,先打了几个手势,与王明远开始了“交流”。王明远感到十分惊讶,问于振河:“你是公安局的,怎么会哑语?”

  “我是自学的哑语,专门就对付你们这些犯罪的聋哑人!”于振河很快表明了自己的态度。随后通过三言两语,他观察王明远的心理和情绪上的变化,适时开展政策攻心,讲国家对聋哑人犯罪的宽大政策,讲自己对他们生活不便的理解,对方以为找到了知音,最后一五一十地交待出全部作案经过。

  于振河问:“你耳聋为什么去干撬盗?而且是在大白天就公然犯罪?”他回答说:“因为我是聋哑人,我当时以为他们家没人,所以就放心大胆地开始撬门,没有人会怀疑到我头上。”

  经法院审理,王明远因偷盗被判刑4年。刑满释放以后,不安分守己的他又改成拦路强奸,先后在吉林市昌邑区东局子市场附近连续制造了4起拦截妇女强奸的恶性案件。

  第五次,他于夜晚拦截一名女青年时,惊恐的女青年高呼救命:“抓流氓呀!”但王明远听不见声音,以为没有人能听到呼救,仍然张牙舞爪地纠缠女青年。他没有想到,连日来警方已经布下天罗地网,在附近蹲坑守候多时的民警将他抓了个正着。

  这次被提审时,王明远一眼就看见主审人正是曾经审过自己的于振河,当时就瘫坐在地上。于振河笑了笑问他:“王明远,你上次是撬盗,这次怎么改行了?”

  王明远垂下头,打着手势还是那句话:“我以为干这事,没有人会怀疑到我头上。”

  这一次,王明远又被判刑7年。刑满释放出来后,他改邪归正,自谋生计做起了买卖,还结婚生子,建立起了一个很不错的小家庭。有一次,于振河在街头偶然见到他,关切地问道:“你最近做什么啦?可不能再走那条老路,再那样下去你这一辈子就完啦!”他握着于振河的手,感激地用哑语说:“于叔,我已经彻底改了老毛病。虽然您两次把我送进了监狱,但我还是得感谢您,如果不是您对我进行教育,说不定我还会干什么大案呢。这辈子我再也不干坏事了,再干的话就该挨枪子!”

  1987年10月9日,于振河同另一侦查员到长春办案,路上翻车,于振河的膝盖部膑骨粉碎性骨折,膑骨的上部股骨断成三节;膑骨下部的胫骨严重骨裂。医生给他做了强植手术,在他的膑骨碎裂处楔入14颗钢钉,附上一块一尺多长的钢板固定。医生告诫他:手术后三个月绝对不能下床活动。

  1988年1月,于振河正在医院卧床休息,前来探望他的龙潭分局于局长欲言又止,于振河心想肯定又是为案子而来。在他的再三追问下,才知道龙潭分局刑警大队抓获了一伙系列盗窃耕牛的嫌疑犯,都是些没有上过聋哑学校的土哑巴,请来聋哑学校的老师也无济于事,案子目前已经陷入了僵持阶段。按有关规定,如果在剩下的几天时间里再不能取得突破就得放人了。

  于振河听后说道:“于局长,什么都没有案情重要呀,我能行,你们放心吧。”

  瞒着院方领导和主治医生,星期天龙潭分局在医院病房里为于振河安排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突审工作。

  骨痛钻心,但是于振河一直强忍剧痛,通过运用手势连续审讯了4个多小时,终于审清了土哑巴盗窃7头耕牛的犯罪事实。于振河被扶回病床上时,浑身已被虚脱的汗水打透!这事后来被主治骨科主任知道后,批评于振河说:“老于,第一你的腿伤很严重,不允许你私自乱动;第二,你不该在医院审案,你把我们的病房当成派出所啦!”

  按医院的规定,于振河左腿膑骨上的14颗钢钉要在半年后拆除,因为一个案子接一个案子,他竟忘记了大夫告诉拆钉的时间,结果延误了一个半月。到医院拆钉时,大夫发现膑骨上的钢钉已长在肉里,没有办法大夫只能用凿子在肉里一点点扒拉。

  这次车祸后,于振河被鉴定为二等伤残。不到50岁的他,一头黑发全变成银发。

  1989年舒兰县白旗乡连续发生19起妇女被伤害案件。犯罪分子夜间尾随或拦截女青年,将多名女青年下身刺成重伤。经过侦查,警方认定这一系列伤害妇女案是一农村哑巴金振兴所为。

  根据调查得知,由于已经28岁了仍找不到对象,所以金振兴对女性产生报复心理,从而制造了这起骇人听闻的系列残害女青年的案件。警方在传唤了金振兴后经过审理,金振兴承认了作案的事实,但因为他是个土哑巴,没有学过哑语,因而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作的案以及作案过程他都交待不清,许多受害女青年又不愿出来作证,使审理本案的工作遇阻。

  为了迅速查清这19起伤害案,于振河带着金振兴从他第一起案件开始,到现场进行勘查、画图、拍照。19起伤害案从晚上8点一直复核到第二天上午8点,把这一系列残害女青年的犯罪事实核实清楚。最后金振兴被判有期徒刑15年。作者:李吉胜中国检察出版社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