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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管所民警要守“八禁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12:53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何雪华 通讯员詹庆容 交宣)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针对车管所民警在为市民办理车管业务时可能出现的不规范操作行为,警方出台了《广州市公安局车管业务八项规定》(试行)的“八大严禁”,车管民警一旦违反规定,面临的将是“炒鱿鱼”!

  “八大严禁”违者即“炒”

  记者昨日了解到,该试行规定涉及到驾驶证考试、补领或换领驾驶证、机动车和驾驶员档案管理、车辆选号、车辆《检验合格标志》发放、机动车报废、机动车注册和转移登记办理等七大车管业务。有关人士介绍,这些业务与市民息息相关,也是最容易出现管理漏洞,也是个别别有用心的车管人员容易利用手中的特权,通过违规操作,非法牟取暴利的地方。一旦车管民警出现这些违规操作,不仅对于遵章守法的其他市民造成不公平,更可能造成制造出“马路杀手”、不安全的机动车危及全市交通安全秩序、甚至可能被利用为盗抢或走私机动车的销赃渠道。

  因此,该试行规定通过“八大严禁”将可能出现的主要漏洞全部网罗其中,并列明对于胆敢违反的车管民警具体的处理办法,最轻的要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市民发现违禁令可拨110

  记者获悉,该试行规定原来是出自全体市民之手呢!据了解,在广州公安交警车管部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活动”中,广州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都对办理车管业务时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提意见和作建议,这些各种形式对广州车管业务的工作作风、服务管理方面的不满,都得到了公安交警部门的虚心听取。同时,广州市公安机关为了加强公安车管业务廉政监督和反腐败工作,结合市民反映和有关法规以及广州车管所的实际,制定这八项规定,并通过媒体向全市公布。根据这一最新“禁条”规定,市民在办理车管业务时,一旦发现车管民警有任何违反禁条的行为,可马上打110举报。警方将第一时间对投诉举报情况进行核查,查证属实的,将对当事民警进行严惩处理。

  《广州市公安局车管业务八项规定》(试行)

  该试行规定可谓车管民警头上的八条高压线,一碰线即失去工作岗位。详细规定如下:

  一、严禁给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学员确认考试合格,或为学员考试过关索要财物、收受馈赠,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二、严禁擅自为依法被注销、吊销、撤消的机动车驾驶证办理补、换证手续,违者予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或开除。

  三、严禁偷、换、涂改、损毁以及擅自修改机动车和驾驶人档案、电脑资料,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四、严禁违规选择车辆号牌,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五、严禁给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或明知其法定手续不齐全的机动车发放《检验合格标志》,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六、严禁违法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违者予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或开除。

  七、严禁给资料或手续不全的机动车办理注册、转移登记,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严禁为明知是被盗抢或来历不明的机动车办理注册、转移登记手续,违者予以开除,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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