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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百元赌资引争执刺死牌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13:58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尹仁祥 通讯员王创辉)因欠100多元赌资而引发争执杀死牌友!日前,主犯秦上千因故意伤害罪被东莞市检察院指控,经过近两个月的审理,东莞市中级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11月4日,秦上千与游志华(男,殁年24岁)等人在一起打麻将时,秦欠游志华赌资人民币160元。11月6日晚,游志华向秦上千索要欠款时,两人发生争执,游志华持啤酒瓶打伤秦的嘴唇。秦上千为疗伤花去198元,为此而怀恨在心。11月7日8时30分许,秦上千携带水果刀一把窜到东莞市企石镇一卡拉OK室,找到在此唱歌的游志华索要医疗费,双方再次发生争执。游当场提出用秦之前欠他的赌资作为抵偿,秦非常气愤向游的背部刺了一刀,游立即往外面的马路上逃跑。秦追赶上去后又朝游的胸、背部等部位猛刺数刀,致游当场倒地死亡。

  作案后,秦上千逃到企石镇振华工业区,找到自己的贵州老乡王礼宽,并告诉王自己持刀砍伤了人,需要找地方躲避。因为王没地方住,将他带到自己侄儿王玉伦(又名“小松”)住处,秦将自己持刀伤人的事告诉王玉伦,并要求在王玉伦的出租屋暂住,王玉伦和他的妻子表示同意。王礼宽等人离开出租屋时,王玉伦用锁头将秦上千反锁在屋里。案发后,秦被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秦上千因小事而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犯故意伤害罪。王礼宽、王玉伦明知秦是犯罪并为其提供隐藏场所,帮助其逃匿,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秦上千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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