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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合同昨起网上签署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15:29 东南快报

  本报讯昨日,商品房销售(包括预售和现售)开始实行网上签约,开发商须按规定进行合同网上即时登记备案,对象包括2004年1月1日后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

  据了解,虽然厦门已实行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但备案并不是即时的,而是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签完合同后,在30天内再报到市国土房产局交易权籍登记中心,且报备对象仅为正式销售合同。

  根据规定,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获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应通过厦门网上房地产网站(www.xmjydj.com)对外发布商品房销售情况。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即时登记备案过程可归纳为:商品房买卖的当事人双方根据网上公布的示范合同文本,协商拟订合同条款;商品房买卖合同经当事人双方确认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互联网,将合同文本传送至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办理登记备案;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即时完成网上传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的核校,给予合同编号和房屋代码,并通过互联网发送合同备案证明。

  厦门市国土房产局相关负责人认为,实行网上即时报备有利于交易信息公开,备案及时,使开发商及炒家不能再利用掌握交易信息的优势进行炒房,同时因为认购合同已在房产部门备案,与开发商签订正式合同的购房者必须与认购人一致,从而可以限制通过认购房号炒房的行为。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有关部门将对网上备案进行执法检查,认购合同也须即时网上备案,使商品房销售真正做到透明。

  网上合同走上前台的同时,纸质合同的报备也从昨日起正式走入历史。(来源:张前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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