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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厦门人贩毒 被判三次入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15:29 东南快报

  本报讯厦门一卢姓瘾君子,曾因贩毒两次入狱,出狱后又干起老本行。昨日,厦门市集美区法院以贩卖毒品罪,一审判处卢有期徒刑十年。

  卢家在厦门杏林,现年28岁。一审宣判后,卢当庭未表示要上诉。

  据卢陈述,这几年为了贩卖毒品不被抓,他的足迹遍及酒家、饭店、小学门口、篮球

场、冰厅、国营旅社、小餐馆、成人教育学院、银行等,“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但仍难逃法网。

  法院的判决书显示,卢于1999年染上毒瘾。由于供不起毒品开销,卢就想以贩养吸。他从厦门岛内购买海洛因,将毒品以0.1克或0.2克进行分装,然后卖给杏林一些散客毒友。

  根据判决书,2004年,卢第二次出狱数个月后,老客户打电话要货,卢按捺不住偷偷作案两三次。2005年3月17日,卢在杏北路兴业银行门口处进行毒品交易时,被公安机关人赃俱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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