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与以色列签署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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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16:48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7月26日电据香港特区政府网报道,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少光今日(26日)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代表以色列国政府的以色列总领事MrEliAvidar签署两地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的协定。 这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就加强国际间合作打击严重罪行所签署的第十九份同类型协定。缔约双方在调查和检控刑事罪行及有关刑事事宜的法律程序方面可以互相提供各种协助。 这项协定包含其他同类型国际协定所有的重要条款及保障。主要有:辨认或追寻有关人士,送达文件,取得证据、物品或文件,执行搜查和检取的请求,方便证人亲自出席,促使交出司法或官方纪录,追查、限制和充公犯罪的得益和犯罪工具,提供资料、文件和纪录,交付物料及任何其他法律容许的协助。 缔约双方在完成各自的内部法律程序后三十天,协定便会开始生效。 至今,香港已与另外十八个司法管辖区签署了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的协定。这些管辖区包括:澳洲、美国、法国、英国、新西兰、意大利、南韩、瑞士、加拿大、菲律宾、葡萄牙、爱尔兰、荷兰、乌克兰、新加坡、比利时、丹麦及波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