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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并非处理的人越多越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18:05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7月26日电(记者杨维汉)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已经一年有余,但从查办的侵权犯罪案件数量上看,与前一年相比没有很大幅度的上升。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童建明26日表示,开展专项活动的目的是通过查办案件,减少和防止侵犯人权犯罪的发生,更好地落实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并不是处理的人越多越好、越重越好。

  童建明认为,各级检察机关在专项活动中正确运用并发挥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等刑事政策的作用,对严重侵害人民群众权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特大案件,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迅速查办,依法严惩;对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犯罪嫌疑人立足于教育挽救。在查办共同犯罪案件时,区分主犯从犯,打击少数,教育挽救多数。对犯罪后有投案自首、检举揭发或者有其他立功表现等情节的,检察机关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这些案件虽没有计入办案统计,但不是说检察机关的工作没有做到位。

  “专项行动中,检察机关把查办大案要案作为重点,集中精力查办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及时起诉了河北霸州派出所民警殴打盘问对象致死埋尸案、安徽阜阳劣质奶粉案、北京密云踩踏事故案、陕西宝马彩票案等一大批案件。这些案件与一般案件相比,性质更加恶劣,社会影响面更广,危害性更大,查处的难度也更大。”童建明说,“这次专项活动确定的重点案件,都是属于‘阻力大、干扰多、查处难度大’的案件,连续几年来检察机关查处这类案件数量一直在下降。通过这次专项活动,形成了强大的声势,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打开了工作局面,扭转了查办案件逐年下滑的趋势,案件数量上升,撤案、不起诉和法院判无罪的案件减少,质量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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