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胞申请来泉 今起执行新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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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18:28 海峡都市报 |
N本报记者 吴月芳/实习生/钟富娣 本报讯今日起,申请来泉的台湾同胞将按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公布实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受理审批签发工作规范》新规办理相关手续。 台湾居民申请签注 仍需提供相应手续 昨天是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公布实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受理审批签发工作规范》新政策的首日。记者在泉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看到,办证窗口秩序井然,和往日办理情况并无差别。 记者从泉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了解到,按照此次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的规定,公安机关简化了手续,扩大多次往来大陆的台湾居民签注的签发范围;放宽往来大陆签注的有效期限、有效次数;简化了台湾居民来大陆居留的手续,台湾居民临时来大陆停留1年以下的,可以签发3个月或者1年的多次签注;停留1年以上的,可以对台湾居民签发1年以上、5年以下的居留签注。台湾居民可以凭居留签注在大陆居留和出入境。 泉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已于昨天傍晚收到上级公安机关的相关文件。张炳枝科长说,收到文件后出入境管理科马上组织民警学习并正式实施新的规定,但申请上述签注的台湾居民仍需要提供相应的手续。 台居民去年 在泉办证三千人次 泉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民警介绍,去年一年,来泉的台湾居民申请居留、签注大约在三千人次,而加上来泉州旅游和短暂停留的台湾居民就更多了。泉州是著名侨乡,每年和港澳台交流和来往的活动又比其他地方多得多。 有关负责人介绍,新政策是针对台湾居民出入境的简化政策,和大陆居民申请往台湾是两个不同概念。泉州人申请往台湾主要是因私赴台湾探亲、办理私人事务,或者以公务名义对台交流,每年赴台的泉州人在四五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