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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枪击海事监督艇的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20:27 新华网

  新华网武汉7月26日电(彭业武、熊金超)7月17日上午发生在新洲举水河枪击黄冈海事监督艇案件经武汉新洲警方缜密侦查,日前告破。犯罪嫌疑人吴方勇慑于法律威严,在其亲友陪同下于25日下午向警方投案自首。

  7月17日上午7时50分,团风县地方海事处“鄂运政12号”船从团风县举水河金锣港出发,朝下游长江入口行驶。行至举水河大埠航管站渡口时,堤岸上有20余名年轻人在此等候

,其中一人持猎枪向该船射击。猎枪散弹击中船舷右前侧,致使船体油漆留下19处擦痕。警方勘验发现,现场遗留有钢砂若干、猎枪子弹弹壳1枚,船体及挡风玻璃均未破损。

  案发后,新洲公安分局抽调刑侦大队、治安大队、双柳派出所精干民警组成专班,由分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进行多方调查走访。通过现场勘验,初步认定船体擦痕、弹壳及钢砂系猎枪射击所留。新洲分局专班民警夜以继日开展工作,先后走访群众100余人,终于锁定新洲区刘集联合村三组吴方勇为作案嫌疑人。警方一面组织追抓,一面通过其家属、亲友宣传法制,敦促其自首。25日下午,现年20岁的吴方勇在亲友陪同下带着作案用的单管猎枪到新洲分局刑侦大队投案自首。

  经调查审讯查明,在案发前一周,吴方勇等3人在举水河团风大桥玩耍时,遭到团风县在举水河采运砂石的部分人员殴打。案发当日,吴将家中一支两尺多长的单管猎枪拿出,来到事发地,向途经现场的团风县海事处一海事监督艇开了一枪,以示报复。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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