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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开放式基金提供统一平台 上证所发布相关业务操作指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21:55 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7月26日电(记者潘清)为了给开放式基金提供统一交易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推出“上证基金通”的基础上,26日发布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开放式基金相关业务操作指引》,为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平台投资开放式基金提供了“路线图”。

  根据《相关业务操作指引》,通过上证所办理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与赎回,是在现有的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代销机构办理认购、申购与赎回之外,为投资者新推出的开放式基

金业务办理渠道。场内系统与上证所以外基金管理人及其代销机构的开放式基金柜台销售系统(即“场外系统”)相互独立、并行运作。

  投资者可选择通过场内系统或场外系统申购、赎回基金份额。已有上海证券账户的,可直接办理上证所场内认购、申购与赎回。尚无上海证券账户的,可通过中国结算公司开户代理机构开立账户。

  基金募集期内,上证所接收认购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撮合交易时间(9:30至11:30,13:00至15:00)和大宗交易时间(15:00至15:30)。上证所在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在行情发布系统中揭示每份基金份额的面值。

  上证所在每个交易日的撮合交易时间内,接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申报,并于申购赎回时间在行情发布系统中揭示前一交易日每百份基金份额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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