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毕业生为“牵线搭桥”埋单有点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23:53 红网

  红网『字体: 大 中小』就业推荐请客送礼学生买单,云南省技工学校“牵线搭桥”收费遭质疑。据7月26日新华社报道,学校以推荐就业、要请用人单位吃饭、送红包为由,要求毕业生必须交纳1200元钱才能办理毕业手续。学校做出的解释则是匪夷所思的“取之于学生,用之于学生”。

  上大学的最终目的,是寄希望于“求学深造”来加强修养、增强学识、提高身价,进

而能够实现自己梦寐以求的目标。而依据现有的国情及就业规律,大学毕业后,一部分毕业生会自主创业,但大部分毕业生还是要涌入浩荡的就业大潮中。于是,就业率的高低成为大多数人填报志愿的衡量指数,于是,某些大学为了拓展生源、提高知名度,便毫不迟疑地打出“就业率”这张牌,承诺帮忙“牵线搭桥”、推荐就业。云南省技工学校也不例外,“在入学时,学校曾答应过如果学生在校期间无违纪、无补考,毕业时学校保证有3次推荐就业的机会,并且也签了协议”。而今,学校为了兑现当初的承诺,主动为学生解决就业问题,并为学生的分配协调关系,这固然是为毕业生办实事的好事,但做了好事的学校招来学生的纷纷质疑,学校强收1200元的“就业推荐费”,而且从未开具发票,这是否有乱收费之嫌?

  至于学校为了开脱罪名所作的诸多解释,首先,学校次这样做乃无奈之举。很多学生家庭比较困难,每年的学费都很难收齐,但同时学校又要支出大量的助学金及高额的奖学金,学校财政压力巨大。其次是,取之于学生,用之于学生。现在是市场经济,重在“礼尚往来”,学校为“好分配”就要协调种种关系,就要花费巨额的钱财,就必然要学生分摊。在这里,本是作为责任和义务的“学校为学生推荐工作”,异化为该收取费用的单边霸权行为,强制学生交费且不出具发票,学生倘若不乖乖就范,就以报到证、毕业证甚至户口迁移证相威胁,实在是“莫名其妙”、“匪夷所思”。

  事实上,学校对收取1200元费用所提出的理由根本不堪一击。相关条例显示,学校收费必须经省财政批准立项,由价格主管部门核准后才能收取,而且必须开具正规发票。而云南省技工学校没有经过报批就私自强行向学生收费,显然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乱收费”。并且,学校帮助毕业生就业,这既是学校先前的承诺之言,更是学校的正常职能之一,搞有偿服务以收取“中介费”的做法,显然是有悖社会主义教育的宗旨。再者,为了能尽量安排毕业生就业而周旋于“打通关系”,为了应对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而大搞“歪门邪道”,而不是“以社会、市场的需求为导向,适时调整教育体制、办学思路,合理设置课程教学,让学生具备更多的技能、专长,以适应竞争的需要”,没有立足抓好教育去主动开拓市场,急于求成、急功近利、本末倒置,显然是戕害教育的短视行为。

  据报道,目前,云南省技工学校学生科的科长、副科长已被撤职;学校被责令对于不应收取或是多收了的费用要在一周内如数清退给学生。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罚是罪有应得,学校退还不当收费也在情理之中,但我们的思考却不能因此而驻足不前,尤其是那些和云南省技工学校有着相同想法和行为的学校,更应自省、自救、自励。而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也不应总是事前不闻不问、事后亡羊补牢。可以假设的是,如果社会、学校及个人树立了正确的就业取向,教育主管部门也监督到位、管理有效,这些问题当不至于发生。同时,这也为今后的教育与就业提出了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指明了努力的方向。(稿源:红网)(作者:郭立场)(编辑:耿红仁)(2005-7-260:14:30)(2005-7-259:06:56)(2005-7-23 0:06:50)(2005-7-2010:43:41)(2005-7-200:02:53)(2005-7-19 19:58:35)(2005-7-190:05:28)(2005-7-1613:55:27)(2005-7-15 0:14:52)(2005-7-14 11:42:07)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