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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复征燃油附加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00:44 华夏时报

  从8月1日到12月31日,国内航线将恢复征收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为: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800公里以上含800公里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

  此次征收燃油附加费不包括内地到香港、澳门的航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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