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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不高速案”律师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01:54 京华时报

  法官认为道路拥堵属不确定因素

  本报讯(记者郭晓明廖洪武)高速路堵车耽误回家,律师庞标要求退还一半高速费12.5元。6月8日,案件开庭时本报曾做过报道。昨天,大兴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驳回庞标的诉讼请求。庞标表示对这一结果并不吃惊,他认为这是“体制问题”。

  法官说,庞标进入京津塘高速,应按照收费标准交纳通行费,华北高速公司有权收费并提供符合标准的路况。该案中因交通事故造成拥堵,属不确定因素,华北高速公司采取了措施,发布了警示信息,无主观过错。而收费标准是按照政府物价部门文件制定,不经法定程序不能任意更改。

  开庭前,记者看见庞标穿着一件崭新的暗红色衬衫走进了法庭。记者曾问他是否与宣判有关系。“图个吉利。”庞标笑着说,在开审前他只有10%的胜算,开庭后达到了30%。6月20日国家发改委提出“不能保证原设计通行能力的收费公路应研究提出停止收费或降低收费标准意见”后,他认为有40%的胜算,但昨天的宣判显然浇灭了庞标乐观的情绪。虽然败诉,但庞标表示已经达到目的。“问题已得到了政府的重视,并在逐步研究解决中,诉讼结果已不那么重要了。”庞标说,如果他胜诉,全国高速每年要损失几个亿,问题不会通过一两个诉讼就会解决。

  华北高速倒是对判决结果非常满意。法官宣判话音刚落,十几名华北高速公司的员工就鼓掌庆祝。华北高速公司负责人和代理人只表示应该是该结果,但拒绝回答任何问题。

  ■新闻回放

  4月14日晚,庞标驾车走京津塘高速赶往天津老家。由于高速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堵车,庞标比平时多开了40分钟才到天津,可高速费依然是25元。庞标认为,高速公路如果达不到高速通行标准应减收或者免收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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