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地税严把“四关”抓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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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02:08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本报讯今年以来,山东龙口市地税局按照“查大、查乱、查新”的要求,结合辖区实际,采取得力措施,进一步规范税收稽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共查补入库税款、滞纳金罚款共计127万元。 一是严把选案关。盯住税收征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涉税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实施有针对性监控,把以往执法检查产生错漏问题较多的行业和企业纳入稽查视野。通过人机结合 选案,筛选出纳税意识淡薄、履行纳税义务较差、不遵守申报缴纳税款规定和财务管理混乱的纳税人作为检查重点,提高选案准确率。二是严把检查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权限和程序进行,对税务检查证、税务检查通知书的出示、下达,税务检查工作底稿、检查报告的文字记录、语言表述以及对违法案件的调查询问和证据资料的收集整理等事项进行了统一规范,切实提高稽查工作质量。 三是严把审理关。对审理的各类税务违法案件,从违法的事实和性质,证据资料的齐全完整,税务文书的使用和填制,适用法律的准确和恰当,执法检查的程序和步骤等方面加以细致审核。及时调整与纠正执法检查过程中的偏差,规避检查风险。 四是严把执法到位关。了解和掌握被查对象的资金状况,采取罚没与辅导并重的措施确保税款入库的可靠性,坚持处理处罚决定执行到位,对不按期缴纳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的纳税人追缴款项做到有手段、有措施、有跟踪、有监控。 (冷波 张洪涛 刁军亮) 《华东新闻》 (2005年07月27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