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拟出台反家暴法规 施暴者将受到严厉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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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03:08 东方早报 | |||||||||
昨天开幕的“中澳反对家庭暴力培训研讨班”透露,上海市有关部门正在酝酿制定可操作性的反家暴地方法规,由医疗、鉴定、警察、司法、法律援助、心理治疗、庇护所以及社会服务机构联合组成的反家暴社会支持系统也在筹划之中。下个月,市公安局还将在闵行区召开现场会,把因家庭暴力引起的治安案件正式纳入全市公安系统的操作程序,施暴人将有可能受到比拘留更严厉的刑事处罚。
据上海市妇联副主席史秋琴介绍,近年来上海市妇联与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联手,探索出了四条反家庭暴力的有效途经。上海反家暴经验得到中外专家好评。 上海反家庭暴力经验 一是建立“社区妇女维权预警机制”,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作为其重要内容,并建立了市、区(县)、街道(乡)三级预警点,对社区内妇女人身权益保护实行“预测、预报、预防”制度。 二是与公安部门携手设立“家庭暴力案件受理点”,110接警后马上出警,执行谈话、训诫、认错、回访等完整流程。 三是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协调小组,联合公检法司共同会诊家庭暴力疑难案件。 此外,市有关部门还在浦东、金山设立了妇女温馨驿站和反家庭暴力救助站,其中金山救助站已为30名妇女提供了救助服务。(俞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