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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捐款搞奢侈县庆犯了“七宗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05:4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今年12月7日是云南省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以下简称金平县)成立20周年纪念日。要说,举办一个庆典本是件好事,但据7月26日《法制日报》报道,这一活动得到上级批准后,这个年财政收入仅3852万元,财政自给率只有17.8%的贫困县,为了活动的花费,竟强令166家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捐资640万,方法之粗暴、后果之严重、影响之恶劣,连普通百姓都看不下去!细读消息全文,我觉得金平县的官员们此举至少犯了“七宗罪”:

  1.无视中央政策。在中央大力倡导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大背景下,金平县当局如此挥霍浪费,与中央精神背道而驰,也与目前当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只有868元、人均有粮312公斤、生活仍然相当贫困的客观现实,形成了极大的反差。

  2.恶化干群关系。金平县“吃皇粮”的都被要求“捐资”,这个不被他们理解的捐资政策要想落实,必然依靠干部做强制性的工作,势必会恶化干群关系。因献礼工程而强制拆迁导致一些拆迁户无家可归,这也势必会让群众对干部心生怨恨,干群关系,想不紧张都难。

  3.有损政府形象。人民政府、领导干部应该“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这才是人民欢迎的亲民、爱民、富民政府,这样的干部才是人民热爱和支持的干部。金平县为了制造亮点,置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呼声于不顾,霸王上弓,大搞长官意志,在客观上败坏了当地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

  4.不讲科学发展。金平县这种简单化的思维、竭泽而渔式的敛财手段,严重地与科学发展观相违背,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因透支地方财政而影响发展效率。

  5.粉饰地方政绩。该县县委书记说,大搞县庆“对于认真总结和展示自治县成立20年来取得的辉煌成就,打造金平良好的对外形象,提高知名度,增进民族团结,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这种只图外表风光的县庆,实质上是个别领导干部拿人民群众的血汗向上邀功。

  6.滥用行政权力。县庆的主体应该是当地人民群众,可官员们却要求工程“只能提前,不能拖后”,他们靠行政手段强制拆迁,靠行政力量来整治当地合法营运的残疾人助力车。这都是典型的滥用行政权力,最终会损害行政权力的执行权威和合法性。

  7.损害法治权威。强制要求“吃皇粮”的都“捐资”,是对公民合法财产的剥夺,是对财产权的干涉和侵害。尊重和保护私有财产权已经写入宪法,这种强制捐款的政府行为,则明显地损害了法治权威。

  任何事关公共利益的决策和改革,都不能无视、更不能剥夺普通干部群众的发言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否则将很难得到干部群众的认可和支持。而没有普通干部群众认可和支持的决策,必然是没有什么好结果的。肖余恨责任编辑:李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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