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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使中国人民的人权获得了根本保障(人权知识百题问答(41))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06:00 人民网-人民日报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人民的民族民主革命终于取得了胜利,同时也意味着中国人民的人权从此获得了根本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使中国人民赢得了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人民饱受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与欺辱,也饱受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剥削与压迫。中国民族民主革命的胜利,使中国真正赢得了独立

,中华民族真正获得了解放。从此,中国人民站立起来,不再遭受外国侵略者的蹂躏,享受到应有的人格尊严,生命安全得到了根本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确立了工人、农民和其他劳动者在国家中的主人翁地位,使旧中国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广大劳动人民获得了当家作主的权利。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中国根据自己的国情,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从根本上保证了全体人民充分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利,也保证了中国人民真正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广泛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使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得以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消灭了人剥削人的制度,第一次使全体劳动者获得了经济上平等发展的权利,同时也从根本上保证了公民各方面的平等权利。经济上的平等,极大地调动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经济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人民的整体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同时,公民所享有的教育、文化和社会等各项权利也更加充分、更加有保障。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使中国人民享有广泛的、公平的、真正的人权成为可能,使中国人民的人权得到了根本的保障。

  (中国人权研究会供稿)

  《人民日报》 (2005年07月27日 第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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